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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記者劉曉惠 實習生張依諾

近日,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農業農村廳聯合省鄉村振興局、省婦聯共同印發《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明確2023-2025年,我省每年培養支持5-10名省級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通過加強聯系服務、實施項目資助、加強人才支持等方式,激發帶頭人發展潛力,進一步加強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隊伍建設。

目前,我省2023年度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推薦工作已啟動,推薦人選須是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推薦堅持民主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將采取組織逐級擇優推薦的方式進行。

《方案》指出,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選出后,各級旅游和文化、農業農村部門要將具有代表性的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納入聯系服務范圍,組織開展經常性的走訪、座談交流等活動,聽取意見建議,幫助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要整合現有人才項目,強化政策、資金、平臺、要素等綜合性支持;要注重直接帶動、創新推動、輻射聯動、項目拉動,發揮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帶動作用,帶動當地產業提質增效,把帶頭人培養與鄉村文化和旅游項目推進有機結合起來,實現以項目帶動人才成長、以人才提升項目成效。

《方案》要求,各級旅游和文化、農業農村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加強部門協同,協調各方力量,統籌各類資源,加大支持力度,實施好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充分發揮帶頭人在鄉村文化建設和旅游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著力培育一支引領力、支撐力、影響力、輻射力、帶動力強的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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