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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訊(記者易宗平)在高溫天氣條件下如何強化勞動者權益保障?7月27日,省人社廳發出通知,要求對不適宜在高溫天氣下作業的勞動者要及時協商調整工作任務,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攝氏度以上的高溫天氣下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省人社廳將指導督促企業,根據氣象臺發布的日預報氣溫合理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的戶外工作時間,合理確定工作量和勞動強度,要求盡量避開酷熱時段作業,適當增加勞動者休息時間和輪換班次。

據了解,我省通過集體協商、懇談會等形式,引導平臺企業對高溫天氣下接單的戶外勞動者給予適當補貼,可采取延長配送時間、發放必需防暑降溫用品等措施,保障快遞員、網約送餐員、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為推動各方協調配合,省人社廳將加強與應急管理、衛生健康、工會組織等部門單位的信息共享,在高溫重點時段聯合開展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在專項行動中,將督促企業全面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嚴格落實高溫津貼制度,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高溫津貼的行為,一經發現將堅決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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