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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訊(記者劉夢曉)文昌市近日出臺《文昌市支持民宿產業提質富民的扶持獎勵辦法》,旨在加快推進文昌市民宿產業高質量發展,實現旅游富民。

《辦法》明確,文昌市鼓勵高標建設、品質打造,堅持品牌化、連鎖化、集群化發展,培育一批有文化內涵、有風情特色、有深度體驗的精品民宿,打造一批地域特征鮮明、產品類型多樣、設施服務完備的民宿集聚村,形成一批示范作用好、帶動能力強、市場評價高的民宿品牌。

《辦法》稱,文昌市鼓勵高端民宿建設運營、民宿集聚發展、民宿線上宣傳營銷、豐富民宿內涵,將在金融、要素保障、審批保障等方面加強支持。其中,被評定為國家甲級、省級金宿,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勵;被評定為國家乙級、省級銀宿,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獎勵給予經營主體,獎勵就高不重復,進檔升級的予以補差獎勵。集中連片流轉農村用地土地面積達30畝以上,簽訂規范土地流轉合同且流轉期限在5年(含)以上,用于民宿或適合發展農旅體驗、配套休閑等項目的,分別一次性給予簽訂協議的農戶(承包方)、經營主體以及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每畝50元、80元和100元的獎勵,合計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文昌市還鼓勵農房流轉。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本村閑置農房(宅基地)進行統一流轉用于民宿開發建設,對于落地3家及以上等級民宿的民宿集聚村,連續3年每年給予村集體10萬元的獎勵,用于游客中心、停車場、旅游廁所、內外部交通指示系統等公共旅游配套設施提升維護和環境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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