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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企業自愿申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商有關部門審核后,確定擬獎勵我省2022年第二批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30家,并予以公示。
根據《海南省工業企業小升規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等相關文件精神,5月26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了《關于開展第二批海南省工業企業小升規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此次公示時間為2023年6月25日至29日。任何單位和個人若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受理單位提出,并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或加蓋單位公章,注明聯系方式。
為推動我省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規模以下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激勵作用,省工信廳、省財政廳去年5月聯合印發《細則》,對首次升規納入海南省統計的工業企業,將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同時,對首次小升規納入統計后三年內不降規的,將再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采取事后獎補,自2022年起每年對上一年度升規納統的企業給予獎勵。
此前,省工信廳與有關部門審核后,已確定擬獎勵我省2022年第一批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47家并公示。
據悉,工業企業小升規獎勵資金申報對象為在海南生產經營的小微型工業企業;申報時未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信用中國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無欠繳稅款;申報單位于2022年首次升規納入海南省統計(在2022年2月月度或2022年年度,以“規下升規上”類型申報入庫的工業企業),且生產經營情況正常,正常聯網直報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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