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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務廳6月8日發布《關于申報餐飲業和零售業企業營業收入上規模獎勵資金的通知》,明確2023年度餐飲業和零售業企業營業收入上規模獎勵資金申報相關事項。我省激勵餐飲業和零售業企業營業收入上規模,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高可獲150萬元獎勵資金。
2023年度餐飲業和零售業企業營業收入上規模獎勵資金支持對象要求為:在海南省內辦理注冊登記,已納入統計部門“四上”調查的在庫企業,行業類別屬于餐飲業或零售業,并實質性運營;財務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申報時企業未被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信用中國網經營異常名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列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企業;企業依法在海南省內申報納稅,申報時企業不存在欠稅情形或納稅信用級別不為D級,以及近3年內不存在重大稅收違法行為。
在獎勵標準方面,對2022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實質性運營的餐飲業和零售業企業,分別對應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一次性獎勵。2021年當年及以前年度已達到標準的,不再享受同一檔次獎勵資金。
此次資金申報審核工作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簡稱海易兌)上開展,申報企業須于6月30日前登錄海易兌平臺完成注冊后在線填報并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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