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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海口5月16日訊(記者陳蔚林 通訊員謝芳)今年5月,《海南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5月15日舉行的“筑夢公益 普法先行”暨自貿港法律法規普法云直播,邀請到省地震局公職律師王昆、海南地震臺工程師林冰,解讀《海南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及地震預警相關內容。

直播中,專家介紹,為了保證地震預警系統建設,規范預警信息發布程序,保護地預警設施和觀測環境,我省于今年1月出臺了《辦法》,從法律層面對地震預警活動加以規范。

《辦法》對地震預警的發布主體有明確規定:地震預警信息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統一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布地震預警信息。禁止編造、傳播虛假地震預警信息。向公眾播發地震預警信息的媒體和單位,應當建立地震預警信息自動接收播發機制,及時、準確、無償播發地震預警信息,并接受當地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指導和監督。如果對地震預警信息有特殊需求的單位或者個人,也可以向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提出定制信息服務申請。

此外,擅自向社會發布地震預警信息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對相關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相關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行為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專家提醒,個人在地震避險時要記住“7字口訣”——“伏地、遮擋、手抓牢”,就是震時快速蹲下,找到角落或有遮擋的地方,抓住固定物。如果發現地面不再震動,就要快速跑到空曠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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