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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記者黎鵬 通訊員李昌燕
5月10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表彰大會暨2023年國家語委全體委員會議在京召開,設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個人”兩類獎項,由教育部、中宣部、國家民委等9部門組成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評選推薦出178個先進集體和294名先進個人。海南3家單位被授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稱號,6人被評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個人”。
其中,海南省普通話和文字應用培訓測試中心、白沙黎族自治縣龍江中心學校、海南省商業學校等3家單位獲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語言文字應用管理處)二級調研員王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研訓中心教研員王娜、 海南師范大學文學院副教授楊若虹、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副教授杜瓊、瓊海市第一小學副校長彭飛、東方市教育教學研究培訓中心教研室副主任文周仁等6人獲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個人”。
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表示,此次表彰旨在樹立典型、鼓勵先進,進一步增強語言文字戰線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激發各方創新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引領社會各方面形成推廣普及強大合力,在全社會營造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濃厚氛圍,推動新時代語言文字事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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