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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大以來,海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始終堅持從政治上準確判斷新時代反腐敗斗爭形勢特點,清醒認識行賄人不擇手段“圍獵”領導干部是當前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決策部署,在保持懲治受賄高壓態勢的同時,嚴肅查處行賄問題,努力使清廉成為海南自由貿易港的鮮明底色。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近日,省紀委監委通報六起行賄犯罪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海南華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煒行賄案。2009年,海南華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文昌東郊資源花木場合作開發位于文昌市文城鎮清瀾新市區地段的2宗土地。2010年5月,文昌市政府因2宗土地閑置超過2年以上,決定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并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2010年6月,董煒請托時任文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文海(已判刑),幫助其在撤銷文昌市政府相關決定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文海財物共計1200萬元人民幣(幣種下同)。2021年5月8日,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判處董煒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沒收財產200萬元。
2.樂東黎族自治縣社會人員施雨鵬、吳曉創、蔡興俊、潘鴻文等4人行賄案。2015年至2018年,施雨鵬、吳曉創、蔡興俊、潘鴻文等4人分別請托時任樂東黎族自治縣委常委、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林飛(已判刑),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海標(已判刑),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南釗(已判刑),幫助其在非法采砂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送給林飛、張海標、李南釗等3人財物共計1502.8萬元。此外,施雨鵬、吳曉創、蔡興俊、潘鴻文等4人還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2021年12月30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判處施雨鵬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吳曉創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蔡興俊有期徒刑十九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潘鴻文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1452萬元。
3.海南中海啟興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唐勇行賄案。2012年至2018年,唐勇請托先后擔任萬寧市市長、市委書記的張美文(已判刑),幫助其在承攬萬寧市12個工程項目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送給張美文財物共計1200萬元。2021年12月30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判處唐勇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20萬元。
4.海口市個體商人莊錫清行賄案。2013年至2017年,莊錫清請托先后擔任昌江黎族自治縣委書記、省交通運輸廳廳長的林東(已判刑),幫助其在承攬昌江黎族自治縣、省交通運輸廳4個工程項目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送給林東財物折合共計482.21萬余元。此外,莊錫清還伙同林東、原海南省路橋投資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德海(已判刑)共同受賄5196萬元。2022年12月28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受賄罪、串通投標罪判處莊錫清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282.5萬元。
5.三亞市社會人員陸宏興行賄案。2018年至2020年,陸宏興請托先后擔任三亞市規劃局崖城規劃所所長、三亞市規劃局崖城規劃分局副局長的盧偉(已判刑),幫助其在違規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更改建房坐標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送給盧偉財物共計208萬元。2022年6月27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判處陸宏興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30萬元。
6.海南浩澤實業有限公司股東文師行賄案。2011年至2021年,文師請托先后擔任東方市板橋鎮黨委書記、東方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的符高波(已判刑),幫助其在承攬東方市3個工程項目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送給符高波財物共計160萬元。2023年3月28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判處文師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40萬元。
上述六起典型案例,涉及工程項目、土地規劃、生態環保等重點領域,行賄手段隱蔽、涉案金額巨大、危害后果嚴重。對上述案件的嚴肅查處,充分體現省委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的鮮明立場,全省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和廣大市場主體應從中汲取教訓、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進一步作出部署,要求加大對行賄行為懲治力度。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要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不斷提高腐敗治理的綜合效能。一要深刻把握海南反腐敗斗爭形勢,緊盯自由貿易港建設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資密集、資源富集的重點領域,嚴肅查辦破壞生態環境、營商環境、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行賄犯罪案件,該立案的堅決立案,該處理的堅決處理,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二要堅決鏟除“圍獵”土壤、破除權錢交易關系網,在查辦案件的同時,要深入剖析犯罪根源、分析問題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監管盲區;要督促職能部門加快推進“機器管招投標”“機器管規劃”等系統建設,不斷壓縮行賄犯罪空間,進一步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三要嚴格落實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形成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對被納入“黑名單”的行賄人信息,要根據行賄主體身份和行賄所涉領域,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由相關單位按規定錄入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讓行賄人一次違法處處受限,引導市場主體公平競爭、誠信經營、依法辦事,推動構建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新型政商關系,共同護航海南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推進清廉自由貿易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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