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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記者邵長春 通訊員潘彤彤

4月24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組織開展交通運輸區域執法協作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宣布建設五大區域執法協作試點示范區,海南所在的珠江流域及瓊州海峽(部分省份)片區入選。

《通知》明確立足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通過組織開展交通運輸區域執法協作試點示范,加強政策協同、完善工作機制、深化信息共享、強化協作聯動,推動區域執法協作制度化、規范化、體系化、數字化,切實形成區域執法監管和執法服務合力。

根據《通知》,試點示范區域分為五大片區,分別為京津冀地區、長三角地區、黃河流域(部分省份)、成渝地區、珠江流域及瓊州海峽(部分省份)。

其中珠江流域及瓊州海峽(部分省份)片區試點單位包括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貴州省、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珠江航務管理局,廣東、廣西海事局,由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為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運輸一體化治理格局,五大片區將重點推進區域執法協作法規政策制度協同、建立區域執法協作工作機制、深化區域執法協作信息共享、扎實推進區域執法聯勤聯動等四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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