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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訊(記者劉夢曉)為鼓勵推廣存量房“帶押過戶”模式,海口市住建局聯合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稅務局等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鼓勵推廣存量房轉移登記“帶押過戶”模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登記辦理環節,“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所指的推廣存量房“帶押過戶”模式,適用于出售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但房屋設立抵押登記,買受人貸款購房的情形。
根據《通知》,存量房“帶押過戶”具體操作中,賣方向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賣方貸款銀行審批完后出具同意辦理“帶押過戶”的書面意見,并承諾在收到還款資金后申請抵押注銷登記。買賣雙方向海口市住建局微信公眾號申請“購房資格碼”及“房源核驗碼”,并通過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統簽訂存量房買賣電子合同。
根據《通知》,買賣雙方、賣方貸款行、買方貸款行到不動產登記大廳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及抵押設立登記。登記機構辦理完登記后,買方和買方金融機構可通過“海口不動產云登記平臺”APP或“海口市不動產網上服務平臺”網頁版領取不動產電子證照,或持身份證明材料及受理單線下領取紙質版證書和證明。
《通知》提出,在資金監管方面,買賣雙方可到海口市住建局辦理存量房資金監管手續,買賣雙方及貸款銀行通過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統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具體流程按照《海口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執行。不在市住建局辦理存量房資金監管的,可自行約定其他資金監管方式。
根據《通知》,賣方貸款行在收到資金后,在承諾期限內向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或自行在線上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買方貸款銀行抵押順位從第二順位變更為第一順位。
2月20日起,存量房“帶押過戶”模式先在與登記機構開展合作的銀行試點。取得試點經驗后,逐步向全市其他銀行推廣。公積金業務同樣適用于以上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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