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海南日報訊(記者邵長春 通訊員潘彤彤)為加快推動允許5年(含)以下船齡游艇進口政策落地實施,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游艇產業促進條例》,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海口海關、海南海事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明確進口游艇管理有關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包括進口游艇范圍、船齡認定、實行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管理范圍、通關手續、初次檢驗、初次登記及其他五部分內容。圍繞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游艇船齡從1年限制放寬至5年的新要求,明確提出多項管理措施。
一是適用的進口游艇范圍。明確進口游艇范圍適用于包含充氣船、帆船、汽艇等11個稅則稅目。
二是進口船齡的認定方式。為便于各相關單位精準認定進口游艇船齡,針對二手游艇和新艇,明確了船齡的不同認定方式。其中,對需取得進口許可的游艇船齡認定是按技術資料載明的建成日期至商務部門簽發的進口許可證簽發之日的年限計算,不需要取得進口許可的游艇船齡認定是按技術資料載明的建成日期至報關單記載的進口日期的年限計算。
三是實行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管理范圍。對納入進口許可管理范圍的游艇,明確了進口單位應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者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辦理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申報業務。
四是規范管理程序。明確進口游艇的通關手續、初次檢驗、初次登記相關管理程序,為申請單位提供更高效便捷服務。其中,娛樂或運動用的充氣快艇、劃艇、帆船等應向旅游文體主管部門報備;其他符合《游艇安全管理規定》的游艇應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登記。
標簽: 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