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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訊 (記者孫慧)1月3日,針對建筑施工高處墜落安全事故的薄弱環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海南省建筑施工領域預防高處墜落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建筑企業落實防高處墜落的各項措施,提高一線作業人員施工規范化水平和安全生產意識,全面提升預防高墜事故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
《方案》要求全面強化施工現場防高墜措施,包括對可能發生高墜事故的施工環節和部位進行風險辨識和樹立提示風險標識,對施工現場存在高處作業的區域和施工環節,必須做到先防護、再作業,積極推廣應用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安全防護設施,鼓勵使用臨邊紅外線報警系統、智能安全門鎖、機器換人、在線監測等新技術、新工藝,淘汰部分高處作業操作難度大、安全隱患較多的工藝和設備,提升安全生產本質水平。
《方案》要求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建設單位要及時撥付包括高處作業施工在內的各項安全施工措施費用。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按照施工現場防高墜檢查標準每周開展不少于2次全面排查。分包單位和施工班組要服從總承包單位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分包施工區域內各項防高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