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海南省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政策解讀——
城鄉居民醫保 讓人人都有“醫靠”
(資料圖片)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聯合印發《關于開展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征繳工作的通知》,明確了2023年度海南省城鄉醫保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的有關事項。
當前,我省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正在進行中,集中參保繳費截止期限是2022年12月31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運行過程中,參保人員的費用征繳尤為重要,因為征繳的參保費用直接影響醫保基金抗風險能力,參保費用征繳額越大,抗風險能力越強。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惠及民生,關系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近期來,省醫療保障局、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等部門持續推動城鄉醫保繳費政策宣傳,我省持續織密醫療保障網,多措并舉有序推進醫保征繳工作,確保應保盡保、應繳盡繳,讓廣大居民減輕就醫負擔,及時享受政策紅利,人人都有“醫”靠。
在海口市第三人民醫院,市民在辦理相關業務。(資料圖)
一問:在籌資標準方面,城鄉醫保籌資標準如何制定的,海南執行的是什么標準?
答:當前,正是2023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醫保繳費宣傳活動也正在進行中。不少城鄉居民發現,今年的醫保繳費費用增長了,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50元,與2022年度相比,個人繳費標準增長了30元,這是為何?尤其是農村地區的一些村民,覺得醫保報銷比例是新農合建立之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35%的兩倍,可繳費標準是建立之初繳費金額的20倍,醫保繳費標準太貴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實行一年一籌資,籌資標準由國家統一部署,國家設定最低籌資標準,各省市可根據本省市實際情況,在國家設定的最低籌資標準基礎上,增加籌資標準。海南一直以來執行的都是國家最低標準。2023年海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為960元,其中政府補助610元、個人繳費350元,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較去年同步提高30元。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保險待遇。
也就是說,正在征繳的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不但是個人繳費提高了,政府財政補助也提高了,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分別同步提高了30元。
二問:今年的城鄉居民醫保漲價了?醫保待遇保障有沒有隨之提高?
答:多種原因促使醫保籌資標準增長,醫療待遇保障水平也在相應提高。
城鄉居民醫保為何漲價了呢?主要有幾個原因:第一是籌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聯動調整;第二是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提高。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對醫療服務的需求也越來越高,就診人次逐年增加,看病就醫的花費不斷增長,大大增加了醫保基金的支出。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省的醫療待遇保障水平也在不斷提高。近幾年來我省醫保待遇標準不斷提高,如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額度從22萬元提高到30萬元、門診慢特病從原新農合的25種、城鎮居民的30種統一增加到52種、普通門診從300元提高到500元、700元。同時,我省醫療保障部門將高血壓和糖尿病門診用藥單列出來保障,其中高血壓為400元/年、糖尿病為600元/年、如同時患高血壓和糖尿病為700元/年,以及將治療各種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國家談判藥品納入醫保用藥范圍等醫療保障措施,從而減輕了參保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
報銷比例也提高了,全國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0%左右,是新農合建立之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35%的兩倍。從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大病保險基礎報銷比例從50%提高到60%,最高報銷比例達到90%,年度報銷封頂線從22萬元提高到30萬元。
報銷范圍擴大了,待遇保障向門診延伸和擴展。2020年1月起,海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建立普通門診統籌待遇,將城鎮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納入報銷范圍。2022年1月起又提高了普通門診報銷待遇標準,比如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從300元提高到500元(60歲以下);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從60%提高至70%等。
臨高博賢村村醫使用“村醫通”為村民進行電子結算。(資料圖)
三問: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對老百姓治病有什么好處?
答:參加城鄉醫保能減輕病人家庭治病的經濟負擔。家住海口市龍華區新坡鎮仁南村的村民林明是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的受益者。去年,他的孩子得了心血管類疾病,花費了近三十萬元,醫保報銷了大部分,讓林明一家減輕了看病壓力。“看病花費26萬多元,好在是參加了醫保,政府給報銷了18萬多元,我們自己只支付了7萬多塊錢。”林明說,醫保報銷了大部分,讓他們家庭減輕了看病壓力。
一直以來,我省不斷提高醫療保障待遇,繼續減輕病人家庭的經濟負擔。首先,我省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范圍在擴大,報銷比例在提高。具體體現在:
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后,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保險待遇。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方面:
包括普通住院(含生育住院醫療費用)、52種門診慢性特殊疾病、普通門診和“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
第一,年度起付標準:一級定點醫療機構1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350元。年度內門診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和普通門診(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為1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為5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100元)起付標準合并計算。“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無年度起付線。
第二,年度最高支付額度:累計15萬元/年,包含普通住院、門診慢性特殊疾病、普通門診(60周歲之前為500元/年、60歲之后為700元/年)和“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高血壓400元/年、糖尿病600元/年,同時患有“兩病”的700元/年)。
第三,普通住院報銷比例:參保人員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一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報銷90%、個人負擔1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報銷75%、個人負擔2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報銷65%、個人負擔35%。其中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中的中藥飲片、針灸、推拿和拔罐等中醫適宜技術的在上述報銷比例基礎上,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提高5個點,二級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均提高10個點。
第四,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報銷比例:部分按住院比例報銷,部分按定額報銷。
第五,普通門診報銷比例:參保人員發生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標準以下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按比例分擔: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70%,個人支付比例為3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50%,個人支付比例為50%;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30%,個人支付比例為70%。
“兩病”報銷比例: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60%,個人支付比例為4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50%,個人支付比例為50%。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方面:
包括普通住院和52種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可報銷。具體體現在:
第一,大病保險年度起付標準:8000元/年(特殊人群為4000元/年)。普通住院、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年度起付標準合并計算。
第二,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額度:累計30萬元/年。普通住院、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年度額度合并計算。
第三,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實行累計計算、分段補助。8000元(含)至24000元(不含),報銷60%;24000元(含)至 40000元(不含),報銷65%;40000元(含)至56000元(不含),報銷70%;56000元(含)至 72000元(不含),報銷75%;72000元(含)至 88000元(不含),報銷80%;88000元(含)至 104000元(不含),報銷85%;104000元以上(含),報銷90%。
四問:如果繳納了城鄉醫保費用,但是沒得病是不是就吃虧了?
答: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是國家為了減輕人民群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讓人民群眾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有錢治病。因此,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要從個人長遠考慮。如果不繳納城鄉醫療保險,一旦生病,所有醫療費用將由自己全部承擔,如果不幸得了大病,那高額的醫療費用對于普通家庭無疑是一筆沉重的經濟負擔。
2023年海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為960元,其中政府補助610元、個人繳費350元。從繳費比例上看,個人繳費占小頭,國家財政占大頭,財政補助額度是個人繳費的1.7倍以上。
此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具有互助共濟性,城鄉居民所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將注入醫保基金池。只有人人都參加醫療保險,醫保基金的“池子”才會不斷擴容增量,基本醫保的覆蓋范圍才能不斷擴大,醫療保障水平才能穩步提升。(撰文/小慧)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普通住院(含生育住院醫療費用)
■ 52種門診慢性特殊疾病
■ 普通門診和“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
年度起付標準:
■ 一級定點醫療機構100元
■ 二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
■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350元
■ 年度內門診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和普通門診(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為1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為5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100元)起付標準合并計算。“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無年度起付線
年度最高支付額度:
累計15萬元/年
■ 包含普通住院、門診慢性特殊疾病、普通門診(60周歲之前為500元/年、60歲之后為700元/年)和“兩病”(高血壓、糖尿病)
■ 門診用藥保障(高血壓400元/年、糖尿病600元/年,同時患有“兩病”的700元/年)
■ 普通住院報銷比例:一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報銷90%、個人負擔10%
■ 二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報銷75%、個人負擔25%
■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報銷65%、個人負擔35%
普通門診報銷比例:
■ 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70%,個人支付比例為30%
■ 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50%,個人支付比例為50%
■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30%,個人支付比例為70%
“兩病”報銷比例:
■ 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60%,個人支付比例為40%
■ 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50%,個人支付比例為50%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 大病保險年度起付標準:8000元/年(特殊人群為4000元/年)
■ 普通住院、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年度起付標準合并計算
■ 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額度:累計30萬元/年
■ 普通住院、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年度額度合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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