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記者從市人社部門獲悉,企業階段性緩繳社保費可延期至2023年底前補繳。

據介紹,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堅持自愿原則,我市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緩繳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

為了更好地執行該政策,我市各級人社部門大力推行“網上辦”等不見面服務方式,方便市場主體辦理緩繳業務。同時,符合緩繳政策要求的市場主體也可按照前期發布的申報流程,在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線下申報。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日前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可允許企業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人社部門將繼續秉承“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不斷提升人社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服務對象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

(記者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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