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印發并實施《襄陽市代理記賬機構記分管理考核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持續規范代理記賬行為,著力營造競爭有序的代理記賬市場環境。
自“證照分離”改革實施以來,市財政局持續推進并深化改革成果,將代理記賬行政審批制改為告知承諾制,實現了“一事聯辦、一網通辦”,把“寬進、快辦、便民、公開”的要求落到實處,為企業發展帶來了便利和實惠,也為代理記賬行業的蓬勃發展厚植了土壤,全市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從2018年的53家激增至2022年6月底的220余家,年增長率達到50.2%。
與此同時,行業準入門檻的降低也導致不合法群體增加,執業質量不高、會計基礎薄弱、會計信息失真、內部管理混亂等問題逐步暴露,行業發展出現泥沙俱下、魚龍混雜的局面,增加了監管的難度和壓力。
為強化專業監管、規范產業秩序、提升行業質效,市財政局制定、印發并實施《襄陽市代理記賬機構記分管理考核暫行辦法》。
《辦法》共分總則、代理記賬機構管理、記分考核、記分項目及分值、執行及整改、附則等6章,適用于在襄陽市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社會代理機構;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組織開展代理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記分管理的主體責任,記分情況在襄陽市會計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相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辦法》梳理出了20個記分情形:按照行為輕重情形分別對應記2分、4分、8分、12分四檔;自然年為記分周期,每周期記分總分為12分,一個記分周期滿后,記分分值累加不足12分的,記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轉入下一記分周期,一個記分周期記滿分(12分)的代理機構將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辦法》明確,實施整改驗收機制,對于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含)的代理記賬機構,由各縣(市、區)財政部門對其進行約談并下達書面整改通知書,并對行政整改的代理記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取消代理記賬資格;建立“黑榜”清單機制,連續在兩個記分周期內均記滿12分的列入“黑榜”,并實施聯合懲戒,由市場監管部門限制其市場準入。
(記者 孫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