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2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消費恢復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八大類十八條促進消費的具體措施,其中第一大類是鼓勵汽車消費,包含“湖北消費·汽車煥新”活動,即2022年6月至12月期間,實施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對報廢或轉出個人名下湖北號牌舊車,同時在省內購買新車并在省內上牌的個人消費者給予補貼,所需資金由省級與各市州財政分別負擔50%。
8月25日,記者從市經信局獲悉,為進一步釋放消費活力,鼓勵汽車消費升級,促進汽車消費持續恢復,拉動汽車企業的生產,推動產業穩步發展,我市正式啟動2022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報工作。
部分車型
補貼標準提高
為做好2022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報工作,我市出臺《襄陽市2022年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實施細則》(簡稱《細則》)。
《細則》明確了補貼時間、補貼條件、補貼標準和補貼方式。
補貼時間和條件為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本人名下湖北省號牌的老舊汽車,在我市經銷商處購買新車并上牌的,可申請以舊換新補貼。補貼范圍由去年只針對乘用車擴大到包含全部汽車車型(乘用車和商用車)。
今年部分車型的補貼標準相較于2021年有所提高,報廢舊車并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8000元/輛,2021年為5000元/輛,購買燃油車補貼3000元/輛,與2021年額度一致;轉出舊車并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5000元/輛,2021年為3000元/輛,購買燃油汽車補貼2000元/輛,額度與2021年一致。
在補貼方式上,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本人名下舊車,可到符合條件的經銷商處購買新車后,由經銷商協助完成汽車以舊換新信息登記。個人消費者在省內完成上牌后,及時到協助完成信息登記的經銷商處,按規定提交申報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所需申請材料。
經銷商按規定完成申請材料審核確認后,應及時將補貼資金轉賬至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者銀行賬戶,后期按照申報時間節點要求,向稅收入庫屬地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集中申報補貼資金。
經銷商為補貼申報主體
對于申報主體,《細則》中明確,經銷商作為以舊換新補貼申報主體,承擔相關申報責任和義務。同時,我市將分兩批開展補貼申報工作。
申報資料包括:×××公司關于襄陽市2022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的申請、消費者個人身份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機動車注銷證明書、舊車行駛證、舊車登記證、新購車輛合同、新購車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新車行駛證、個人消費者享受襄陽市汽車以舊換新財政補貼資金證明、銀行轉賬回執單等。
在資金審核及撥付方面,《細則》要求中心城區(高新區、樊城區、襄城區、東津新區等)經銷商的申報資料由當地經信部門進行初審后報市經信局,市經信局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審查,選聘第三方審計機構進行審計。襄州區和其他縣(市)自行組織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報市經信局,市經信局匯總測算資金報市政府審批,依程序撥付給經銷商。
補貼所需資金由省級與我市財政各負擔50%。其中,中心城區配套資金由中心城區財政和市級財政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襄州區和其他縣(市)配套補貼資金由其地方財政全額承擔。
同時,《細則》強調,個人消費者及汽車經銷企業應對提供的申報材料和補充材料的數據真實性負責,確保客觀、全面、真實。對經查實的個人消費者或串通他人及經銷商等提供虛假信息或設置虛假交易騙取補助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將追回違規謀取、騙取的財政資金,并將失信信息記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記者 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