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工地發放了高溫津貼,一天12元錢,還有一些降溫用品。”8月3日,市人社局、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在樊城一工地開展檢查時,農民工李師傅說。

據介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高溫天氣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充分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好高溫天氣下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主體責任。為此,我市人社部門啟動了專項行動,深入重點企業、工地宣傳政策、發放降暑物資,并開展督導檢查。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市人社局勞動關系和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負責人介紹,這是一項國家硬性規定,企業必須依法執行,并且高溫津貼必須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嚴禁用實物代替。

在8月3日的行動中,檢查組發現部分企業未按規定執行,當場責令整改。

據了解,人社部門專門設置了投訴電話,市民如發現用工企業未按要求執行,可向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投訴,執法部門受理后將依法督促企業履行義務。

(記者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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