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記者邱江華)近日,省科技廳印發《關于申報2023年省屬科研院所技術創新項目的通知》,明確技術開發應用科研項目資助額度單項不超過60萬元。
海南省省屬科研院所技術創新項目主要用于支持省屬科研院所開展基礎性科研項目和技術開發應用科研項目。
此次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5月17日17時。
據了解,海南省省屬科研院所技術創新項目是為提升省屬科研院所的研究創新能力和人才團隊建設,促進科研院所深化改革與可持續發展而設立的專項資金。主要支持省屬科研院所開展基礎性科研項目和技術開發應用科研項目。基礎性科研項目支持各省屬科研院所在各自領域,圍繞海南省經濟與社會發展和科學研究的需求開展基礎性科研工作。
技術開發應用科研項目引導和支持各省屬科研院所在各自領域,圍繞全省經濟與社會發展需求,開展技術創新科研活動,為攻克制約全省重點產業發展中的關鍵技術問題,在相關產業領域實現技術創新,引進轉化或研發新技術、新方法和新產品,培養一支高水平技術創新科研隊伍。
該項目要求申報項目負責人應為在職人員,年齡低于58歲(截至2023年1月1日)。已承擔2項以上(含2項)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包括省屬科研院所技術創新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在項目未結題或驗收以前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省農科院和省林科院推薦申報的技術創新科研項目每家不超過28個。省糧油所和省工科推薦申報的技術創新科研項目每家不超過5個。
登錄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新系統)(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即可進行網上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