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北京市教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要求各教育移動應用按照“應備盡備”的原則,及時在教育部備案管理平臺進行提供者備案,并落實備案要求。同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選用未經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統一選用的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根據劃分,教育移動應用被分為“學科培訓類”和“非學科培訓類”兩種。針對“非學科培訓類”應用,《征求意見稿》要求面向學齡前兒童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一律停止運行。且非學科培訓類教育移動應用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中小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
(記者 程銘劼 趙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