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高檢網

日前,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馮鴻浩(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馮鴻浩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馮鴻浩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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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受賄案 海南 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