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以共享農莊為抓手 支持美麗鄉村示范村建設的八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經三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進一步加快三亞11個美麗鄉村(共享農莊)示范村建設,帶動鄉村實現全面振興。
這八條措施包括:
● 加強規劃引導
● 統籌用地保障
● 完善供地模式
● 施行簡易審批
● 統籌推進鄉村建設
● 推進鄉村產業發展
● 創新共享富農機制
● 健全財政金融支持政策
《措施》提出,組織11個示范村因地制宜編制實用性村莊規劃和共享農莊發展規劃。鼓勵示范村盤活利用本村存量建設用地用于發展休閑農業產業,試點開展閑置農村宅基地轉化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加快推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鼓勵村集體及符合條件的農墾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用于村莊新業態如民宿、共享農莊的發展。加快建設生活污水治理、廁所革命、生活垃圾、水系治理及“五網”基礎設施,探索建立長效的“建、管、用”機制。
圍繞海南省“3+1”現代產業體系,支持示范村推動種植養殖規模化,拓展二、三產業,延伸產業鏈,大力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帶動示范村從傳統單一農業種植向“農業+旅游、+科技、+貿易”等產業融合發展蛻變,推進鄉村產業發展。
在創新共享富農機制方面,開展示范村閑置資源資產摸查,指導各類農村產權進入海南(三亞)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規范流轉交易,盤活農村閑置資源資產,實現農村資源資產效益最大化。總結抱前村“三塊地”改革、“三變”改革、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等經驗做法,支持示范村村集體或農戶采取租賃、聯營、入股、使用權流轉等方式盤活存量資源,建立企業、村集體、農戶利益分配機制。
《措施》明確,市級財政計劃分3年安排每個市級美麗鄉村示范村提質升級改造補助資金3000萬元,統籌財政項目,在預算編制及執行過程中督促各部門整合資金投入到示范村,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加大示范村建設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