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旅游島商報記者1月12日獲悉,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關于我省職業病診斷鑒定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省級和地市級衛生健康部門依法對職業病診斷爭議(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過程、結論等存在爭議)進行技術鑒定時,向申請鑒定的當事人所在單位收取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收費標準為首次職業病診斷鑒定(地市級)3600元/例,再次職業病診斷鑒定(省級)3600元/例。

標簽: 海南 職業病 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