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和規矩,鞏固拓展全市作風整頓建設年活動成果,持續強化警示震懾效果。近期,市紀委監委嚴肅查處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一、儋州市民族事務局原副局長張翊之(試用期一年)違規辦理、使用公務加油卡等問題。

2014年9月,時任市委統戰部辦公室主任張翊之違規以個人名義在中石化瓊西石油分公司辦理加油卡用公款充值,自行保管,從2017年4月到2019年7月用于加油其個人車輛累計達17000元。此外,張翊之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張翊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鑒于本人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市政府免去其市民族事務局副局長職務,不予正式任用,相關違紀款已上繳。

二、儋州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原副所長吳凌鵬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2019年5月,吳凌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接受請托人宴請,收受請托人兩條硬中華香煙和禮金5000元。此外,吳凌鵬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吳凌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已上繳。

、儋州市海頭鎮加樂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盧海擅自動用村工作經費購買香煙等問題。

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盧海擅自動用海頭鎮政府下撥給該村委會的辦公經費16015元購買香煙,用于村務接待、村干部和個人使用。此外,盧海還存在違規審批報銷該村委會副主任胡大光等人個人購買香煙費用9464元的問題。盧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已上繳。

以上典型案例中,有的私車公養、有的收受禮品禮金、有的擅自動用工作經費購買個人消費品,具體情形雖有不同,但都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違紀行為均發生在或延續到黨的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這些問題的發生反映出我市“四風”問題樹倒根存、頑固復雜,由風變腐的風險始終存在。嚴肅查處并公開通報曝光這些案件,充分彰顯了市委鍥而不舍推進作風建設的政治定力和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堅定決心。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嚴守紀法底線,帶頭轉變作風,真正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監委近期再次通報曝光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節點為“考點”,進一步從政治上認識和把握,并扛起抓作風抓紀律的政治責任,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的引領保障作用,在嚴明紀律規矩上持續發力,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密切關注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通過談心談話、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教育督促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帶頭弘揚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嚴格家教家風,厲行勤儉節約,以優良黨風政風帶動社風民風持續向上向善。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監督第一職責,堅持“嚴”字當頭,堅持“三不”一體推進,把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嚴肅懲處有機結合起來,把查處、整改、治理貫通起來,把懲處、監督、教育融合起來,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綜合效應。對享樂奢靡之風露頭就打、寸步不讓,嚴肅查處通過快遞物流等方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在內部接待場所違規公款吃喝、餐飲浪費、違規發放津補貼、借操辦婚喪喜慶之機斂財、公車私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易發的“節日病”,對頂風違紀、屢教不改、性質惡劣的依規依紀依法從重處理,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以優良作風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良好營商環境。

標簽: 儋州市 紀委 八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