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 (記者孫慧 通訊員楊洲)近日,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海南省治理建筑垃圾污染環境專項行動方案》,從11月起,我省開展治理建筑垃圾污染環境專項行動,利用三個月時間全面清查既有建筑垃圾非法傾倒點位,清理亂倒亂堆建筑垃圾,開展植樹種草綠化等生態修復工作。

專項行動要求做好排查既有建筑垃圾非法傾倒點位、壓實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加強建筑垃圾處置源頭管控、加強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管理、加快儲運處置場所和消納處置場所建設、建立信息化聯合執法監管體系等6個方面的治理工作,逐步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對于群眾較為集中反饋的建筑垃圾源頭排放管控不嚴、建筑垃圾消納處置場所不夠等問題,專項行動方案提出要嚴格執行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要求運輸建筑垃圾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在建筑垃圾運輸、消納處置時要申請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建設項目開工前要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提交到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小區、施工工地的裝修垃圾、建筑垃圾要明確分類投放、臨時存放點和管理要求等。

相關職能部門會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充分運用視頻監控、無人機巡查、衛星遙感等信息技術手段,精準查處建筑垃圾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建筑垃圾產生量較大的工地、群眾投訴舉報集中區域、偷排亂倒多發易發區域、揚塵污染嚴重區域,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整治行動,采取日常巡查、設卡檢查、蹲守伏擊、跟蹤溯源等方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

對于建筑垃圾違法違規行為,我省將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綜合執法部門和公安部門會對影響較大案件深入調查,依據調查結果依法從嚴查處,包括采取停業整頓、疊加處罰等措施,形成震懾效應。各市縣執法部門會主動推送建筑垃圾違法違規案件信息到相關部門,同步將行政處罰、監督檢查等信息錄入市縣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違法企業公示曝光。

標簽: 海南 專項 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