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協會發起安徽可再生能源行業規范自律倡議,要求會員企業弘揚正氣,嚴格自律,共同抵制非法和不道德經營行為,追求企業、行業、消費者和社會的共贏。

《倡議書》說:在“十四五”開局年,安徽可再生能源全行業學習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化結構調整,實施創新驅動、品質革命舉措,在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下,部分項目高速、粗放增長帶來的低價低質惡性競爭、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又有抬頭之勢。

為此,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協會發出倡議:

一、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創新,追求質量,提升服務,奮力邁向中高端,更好滿足廣大人民日益增長、不斷升級和個性化的物質和生態環境需要,推動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健康、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遵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社會責任,遵守行業道德,規范自身行為,自覺接受政府、行業、媒體、社會監督,自覺維護健康、有序、公平的市場秩序。

三、遵守經營道德,信守合同、誠信經營、規范運作、友好互助、公平競爭、尊重同行、以誠相待、團結協作、追求文明經商。抵制弄虛作假、相互欺詐等經營行為,不以任何方式損害競爭對手、合作伙伴的商譽。?

四、遵守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堅持自主創新和依法獲得權力,不以不正當方式獲取、使用知識產權和同行的商業秘密。抵制不正當方式獲取競爭企業科技成果、專利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反對模仿、剽竊和侵權的不良行為。

五、以不低于國家、行業的技術、質量和服務標準的要求,組織產品生產和提供售后服務,嚴把質量關,倡導工匠精神,追求客戶滿意。

六、提倡市場公平合理競爭,杜絕低價低質惡性競爭。不以低于成本或低于正常利潤水平的價格銷售。不提供不科學、不客觀的消費信息,不欺詐、不誤導消費者。

七、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協會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把行業自律作為重要職責,協助和配合政府管理部門,完善市場監管體制,以適應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建立社會評價、失信懲戒等行業信用管理制度。向政府部門提出建議;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承諾誠信生產、誠信經營的單位;曝光違法、不誠信、劣質企業或項目;開展經營法律法規及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等。

據悉,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協會成立于1992年,該協會是由從事農村能源領域的技術推廣、產品研制和生產、工程施工、市場營銷等企、事業單位、社團機構人員自愿組成,并經安徽省民政廳批準成立的行業社團組織,目前協會擁有會員200多家。

(記者 靳生)

標簽: 可再生能源 行業 自律倡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