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實施。從此,因刷臉引發的一系列問題,有了法律依據。近日,極目新聞記者邀請法學專家對新規進行了解讀,并采訪了多名武漢市民。
解讀
經營場所濫用人臉識別屬侵權
“人臉信息屬于個人信息中的生物識別信息,是社交屬性最強、最易采集的個人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將對個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危害。”8月10日,湖北省高院法官葉宇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人臉識別已經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從小區門禁到電腦筆記本開機,從手機支付到銀行存款領取等,都可以通過刷臉完成。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針對實踐中較為突出的人臉識別技術被濫用問題,從侵權責任、合同規則、訴訟程序等方面,作出16條規定。
“有的知名門店使用‘無感式’人臉識別技術,在未經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采集消費者人臉信息,分析消費者的性別、年齡、心情等,進而采取不同的營銷策略。”葉宇說。針對一些商家在公共場所濫用人臉識別技術用于商業用途的做法,《規定》明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一旦違反自然人意愿,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進行身份驗證、辨識、分析,法院將認定該行為構成侵害自然人人格權益。
目前,眾多小區物業采用人臉識別門禁系統,以提高管理效率。只是,當物業掌握大量個人信息時,如何確保這些信息不被泄露和盜用?還有一些小區物業甚至強制要求居民錄入人臉信息,并將人臉識別作為出入小區的唯一驗證方式。對此,《規定》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臉識別作為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出入物業服務區域的唯一驗證方式,不同意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請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驗證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葉宇認為,根據這一規定,小區物業今后在使用人臉識別門禁系統錄入人臉信息時,應征得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的同意;對于不同意的,小區物業應當提供替代性驗證方式,不得侵害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人格權益和其他合法權益。
探訪
寫字樓物業“錄臉”遭員工吐槽
“物業開通門禁時,非要錄我的臉,我一直拖著沒有辦。”8月4日,在漢街總部國際E座上班的龔小姐(化名)對記者說。
在龔小姐看來,人臉信息是每個人獨有的生物信息,屬于個人隱私,不能被隨意采集。她多次與物業溝通,得到的答復是只能“錄臉”,不支持辦門禁卡。
在該樓上班的劉先生也說,大樓地下車庫也要刷臉進出,而他不想“錄臉”,無奈之下,他只好把車停在其他地方。
對于龔小姐和劉先生的質疑,記者采訪了漢街總部國際E座物業公司深圳萬象美負責人。他介紹,該大樓和車庫其實有兩套門禁系統,一套刷門禁卡,一套刷臉。刷臉門禁由派出所安裝,用來甄別是否有不法人員進出大樓。物業鼓勵員工使用刷臉門禁,而且物業公司并不保存人臉信息。如果員工不愿意“錄臉”,想辦門禁卡,可由所在單位向物業申請。
8月8日,記者在友誼大道一家大型連鎖超市看到,自助收銀臺上的刷臉支付標識十分明顯。不時有顧客來到自助收銀臺,輸入綁定手機號碼的后四位,顯示屏上立即出現一個圓圈,顧客的臉出現在圓圈內,就顯示識別成功并且支付成功,整個過程不超過10秒,比手機支付更加便捷。
顧客宋小姐告訴記者,有些小店的刷臉支付設備,甚至連手機號碼都不用輸入,顧客在刷臉機前一站,賬戶里的錢就付出去了,感覺手機賬戶就像在“裸奔”。
案例
利用刷臉漏洞違法犯罪頻發
記者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人臉識別引發的案件不少。
2016年1月至8月,韓某等四人先后在多個縣市的超市內,以購物滿一定額度可獲贈禮品為名,在顧客領取禮品時,非法采集顧客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人臉信息等,然后利用這些信息注冊成為某網貸APP的用戶,共計注冊1.2萬個賬戶,每個賬戶獲取報酬20元至40元不等。
2020年10月,我省巴東警方破獲一起人臉識別網絡詐騙案。犯罪分子交代,他們打著收購游戲賬號、送裝備、解除游戲限制等旗號,專門在網上吸引兒童和青少年玩家上鉤,哄騙他們盜取家長的微信號,再選擇開通了人臉識別驗證功能的微信號,找出家長的自拍圖片,通過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做成能眨眼、張嘴的小動圖,偽造成家長的臉通過驗證。家長微信綁定的銀行賬戶中的錢,就這樣被輕易轉走了。
2020年10月央視報道,個人信息黑產鏈條中,大量人臉照片被私下交易,2元可買上千張。這些照片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可能被用于精準詐騙甚至洗錢、涉黑等違法犯罪活動。
2021年5月,浙江省某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顧客在樓盤看房時,商家偷偷使用人臉識別抓取看房人的人臉信息。監管人員現場查獲抓拍人臉的攝像頭5個、涉嫌侵權的人臉識別數據949條。
■ 專家觀點
要像打擊盜竊一樣
嚴打人臉信息違法
“人臉識別就像一柄雙刃劍,它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存在安全隱患。”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滕銳說。中國是人臉識別應用較多的國家,進行有效管理是關鍵。針對泄露人臉信息或惡意使用人臉信息數據的行為,應加大打擊力度,就像打擊盜竊犯罪一樣。
小區引入人臉識別系統,用刷臉代替刷卡,這是新形勢下小區物業管理的一種創新模式。但在實際生活中,有些小區物業強制讓業主刷臉,違反了“告知同意”原則。《規定》明確,物業不得強制將人臉識別作為出入小區的唯一驗證方式,是為了給業主選擇權,讓小區業主擁抱新科技的同時,也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
《規定》提出,處理未成年人的人臉信息,必須獲得其監護人的單獨同意;對于違法處理未成年人人臉信息的行為,法院將依法予以從重從嚴處理。未成年人天性好奇但閱歷有限,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其個人信息權益更容易受到侵害,《規定》中的這一條款,是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和關愛。
滕銳建議,政府應構建人臉識別監管體系,加強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備案、監督、評估,保證其安全可控,在便捷性和安全性之間取得平衡,讓科技創新真正惠民、利民、便民。
(記者 聶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