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破產”指標,是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體系中的重要指標之一。

該指標是指,企業通過法院破產程序,辦理破產清算或實現重整所需的時間、費用、債權人收回的債權比例,以及破產相關法律規定與法院執行法律的情況。

破而后立,曉喻新生。作為我省優化營商環境“辦理破產”工作的牽頭單位,湖北各級法院能否充分發揮破產審判職能,直接關系到營商環境。

近年來,湖北法院加快“僵尸企業”市場出清的同時,運用破產重整和破產和解等制度,優化資源配置,盤活企業資產,加快“騰籠換鳥”,助力企業脫困。

連日來,湖北日報全媒記者采訪我省各級各地多個法院,追尋人民法院通過破產審判,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方法和途徑。

7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省高級人民法院主要負責人就該院上半年工作情況作報告。報告附件中介紹了7個典型案例,“恩施某集團公司4+1關聯企業合并破產重整案”名列其中。

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一環,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既要考慮經濟發展,又要充分考慮各方債權人的利益。

恩施這一典型案例,正是借助府院聯動機制有效促進破產重整,助力企業脫困,實現社會資源充分利用和多方市場主體利益共贏。

府院聯動,助4+1關聯企業重整

恩施市“A”項目,此前由某集團開發。為建設和運營該項目,該集團設立4家全資子公司。后因經營管理不善導致資金鏈斷裂,某集團及其4家全資子公司深陷困境,高達12億多元債務無法清償。

該項目如長期停工,位于市中心核心商圈的“爛尾樓”將嚴重影響城市形象。此外,該項目還涉及1000多戶債權人、40多家建筑承包企業的數千農民工,以及600多家拆遷戶,共計近萬人。

經債務人申請,2019年11月,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某集團和其中一家子公司破產重整案,并指定恩施市政府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與律師事務所組成清算組,擔任管理人。

管理人經審計調查發現,某集團與4家子公司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資產高度混同、人員混同等情況,已喪失法人獨立性和財產獨立性,遂提出將該集團及其4家子公司作為關聯企業,進行實質合并重整的申請。

在恩施中院指導下,管理人向恩施市委市政府匯報,并與債權人溝通,盡最大努力爭取理解支持。同時,依法組織召開聽證會,利用聽證會給異議人釋法明理。

2020年9月,法院依法裁定某集團及其4家子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按照恩施州政府建立的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此后兩個月內,政府、法院、管理人克服重重困難,促使重整計劃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高票通過。

2020年11月,恩施中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此后,在州縣兩級黨委政府和金融機構的支持下,某集團融資4.5億元,解決了重整資金問題,整個破產重組過程平穩有序。

目前,“A”項目有關開業籌備工作有序推進,12億多元債權按照重整計劃陸續清償,涉案近萬名購房者和拆遷群眾沒有出現大規模信訪。

省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夏勇告訴湖北日報全媒記者,府院聯動機制能夠解決社會穩定、職能部門之間相互協作、政策落實落地等問題,有效促進市場要素快速回歸市場。

在“恩施某集團公司4+1關聯企業合并破產重整案”中,正是通過發揮府院聯動機制的合力,由政府提供融資平臺通道,破產企業提供財產擔保,金融機構提供融資,為具有關聯關系的企業合并破產重整提供了新思路。

對接有實力企業,接盤“爛尾樓”

“2012年,我用所有積蓄買了這個房子,2014年出問題,開發商找不到了。”今年春節剛過,襄陽市民詹倩倩搬進新家,這一天,她等了快10年。

9年前,湖北華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建設襄陽市中央公園項目。一年多后,公司因經營不善,資金鏈斷裂,項目停工停產。一時間,銀行、購房者、投資人等各方債權人紛紛找湖北華盟討要欠款退款。2014年8月,債權人向襄陽市中院申請,要求對湖北華盟公司采取“破產程序”處置。

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胡欣介紹,當時,華盟公司所有的資產價值9億元,而其欠87名普通債權人的資金就高達11.7億元 ,還涉及700多套預售房,完全資不抵債。

如果破產清算,87名普通債權人將一分錢都收不回來,必須能找到一條更符合各方利益的路徑。

2018年,襄陽市中院組建專業破產審判合議庭。放棄破產清算后,該院破產審判團隊主動對接有實力的企業,以期全面接盤襄陽中央公園項目。

在府院聯動機制下,政府部門統籌解決企業破產處置工作中的風險防范、財產接管、資產處置、企業注銷、防止逃廢債等問題,讓新接盤的市場主體能夠打消顧慮。法院方面,要專心為新主體解決各類法律問題,保障債權人權益最大化。

很快,有企業接手,中央公園項目得以重新啟動。通過協商談判,像詹倩倩這樣的購房者,權益得到保護,而對于普通債權人來說,原本通過破產清算根本無法收回的投資,也得到了合理補償。

3月23日,全省法院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年”專項活動的新聞發布會上,省法院提出,要推進破產市場體制機制建設,深化“常態化府院破產統一協調機制”,積極加強與稅務、征信部門的溝通,推動建立有利于破產工作健康發展的稅收減免、信用修復等制度機制。

省法院民二庭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省法院積極對照世界銀行評價指標和國內一流地區的先進水平,通過暢通破產案件受理渠道、完善破產審判繁簡分流、優化破產管理人選任和監督管理機制、推動府院聯動常態化等工作,在提高債權人債權回收率的同時,不斷降低債權回收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

標簽: 營商環境 辦理破產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