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費者趙女士來到江蘇省江陰市消保委徐霞客分會進行投訴,稱其在某洗衣店開業時充值了500元的會員卡,其間使用了兩次,目前卡內剩余350元,但是近日發現該洗衣店已關門,由于無法聯系到店家,遂向消保委徐霞客分會尋求幫助。
徐霞客分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通過房東聯系到了該洗衣店店主,店主稱洗衣店已倒閉,退卡問題可以咨詢洗衣店總部,讓總部解決。隨后工作人員跟洗衣店總部進行了聯系,告知了消費者的情況,并及時組織雙方就退款問題進行調解。最終該洗衣店總部同意將350元退還給趙女士。
徐霞客分會工作人員還要求洗衣店總部安排工作人員聯系其他在該倒閉洗衣店充值的消費者,妥善處理這些消費者的退卡退款等問題。
●案例評析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根據《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因經營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告知消費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費者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本案中商家因店鋪倒閉,無法再給消費者提供服務,理應退還消費者費用。消費者在預付卡充值時,要科學理性,謹慎選擇,并以書面形式,明確當事人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