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觀察

新年伊始,在揮別過去一年的同時,我們也要和生活中常見的一位“老朋友”告別了。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于1月1日起正式實施,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說起“限塑令”大家都不陌生,早在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就出臺了規定,禁止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生產與使用,并規定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再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限塑令”從無到有,不僅限制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也提高了人們的環保意識。如今“限塑令”再升級,分階段、分步驟、分領域地推進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措施更有剛性,操作路徑也更加科學。

此前“限塑令”實施取得的良好效果值得肯定,在一些大型商超、餐飲企業等場所,環保塑料產品有償使用能夠較好地推廣。但在一些個人小店,以及農貿市場、路邊攤販等地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依然屢見不鮮。與此同時,隨著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的發展,塑料餐盒、塑料包裝等的消耗量也在快速上升。

“限塑令”成效打折扣,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合適的低成本替代品。傳統的不可降解塑料袋大概是1.6萬元/噸,可降解塑料袋基本是2.6萬元/噸起步,一個生物降解塑料袋的價格通常是普通塑料袋的兩三倍,而成本往往是商家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隨著“限塑令”升級,可降解塑料產業將迎來巨大商機,這既需要各地企業加快技術創新,研發綠色環保、經濟適用的可降解塑料產品;也需要發揮好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通過市場調控、信息引導、政策激勵等,促進可降解塑料產品的生產,滿足消費者需求。

此外,“限塑令”升級后,還規定了要加強塑料廢棄物分類回收清運,規范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并開展專項治理。這些規定也透露出,治理塑料污染不僅要在生產端發力,從源頭減量,更要對流通、回收等環節進行全鏈條監管、全方位引導。當前,生活垃圾分類正在全國推廣,塑料制品的回收條件不斷優化。各個企業也要抓住機會,通過新技術提高塑料制品的循環利用效率,從而構建起資源循環供應鏈。如此,不僅能從源頭限制傳統塑料制品的使用,還能讓它們發揮最后的余熱,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項復雜、長期且艱巨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還需要廣泛發動、全民參與、多元共治,共同涵養綠色生產生活習慣。

標簽: 限塑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