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上午,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備受社會關注的“日月山”埋尸案即張成虎、馬成等39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被告人張成虎、馬成一審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馬富錄、馬登月等37人分別判處二十三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海南州中級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成虎伙同被告人馬成組織、領導人數眾多、骨干成員基本固定且較穩定的犯罪組織,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支持該組織活動的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在西寧城東區、湟中區,玉樹藏族自治州曲麻萊縣秋智鄉白的溝金場、私家車非法營運、百德屠宰場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張成虎、馬成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張成虎、馬成等人及其成員為了組織利益,自2000年以來,采取持槍射擊、持刀等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作案2起(其中未遂1起),致1人死亡、1人重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作案2起,致3人輕傷;糾集或者伙同他人多次實施強拿硬要、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等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作案11起,致4人輕傷、1人輕微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脅迫手段勒索他人財物,作案11起,數額特別巨大;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作案5起,致2人輕傷,具有毆打、侮辱情節;以威脅手段強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作案1起,情節嚴重;開設賭場,作案144場(次),抽頭漁利457萬元,情節嚴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脅迫手段搶劫他人財物,作案1起;持械聚眾斗毆,作案1起,致1人重傷;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作案1起,情節嚴重;實施違法事實5起。

(判決書)

海南州中級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成虎、馬成等39人分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開設賭場、搶劫、聚眾斗毆、誣告陷害、騙取貸款、合同詐騙等罪,經該院審判委員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來源︱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

【此前報道】

青海省“日月山埋尸案”涉黑團伙成員全部到案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西寧10月18日電(記者吳剛)記者17日晚從青海省公安廳獲悉,青海省“8·07”涉黑專案在逃人員馬海云在西寧市湟中區被抓獲,至此,這一案件團伙成員已全部到案。

2019年4月,青海公安機關在偵辦西寧馬成涉黑案時,發現了被害人馬生珍在2002年4月被綁架殺害的線索,將這起命案與涉黑案件并案偵查。因馬生珍的尸體疑似被埋在西寧附近的日月山區域,這一案件又被稱為“日月山埋尸案”。同年11月底,全國掃黑辦首次披露青海“日月山埋尸案”。在公安部督辦、青海省公安廳組織偵辦下,以張成虎、馬成、馬海云等60余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組成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張成虎等人隨后被抓,馬海云等人在逃。

自“8·07”涉黑專案偵辦以來,青海省公安廳黨委組建專班、落實專人,強化偵查措施、持續精準發力,在加強破案攻堅的同時,結合緝捕、勸投等方式,對6名在逃人員發起凌厲攻勢。2019年9月16日,馬彪在青海貴德投案自首;2020年1月11日,馬少君在新疆烏魯木齊投案自首;2月28日,馬成功在海南三亞被抓獲;4月9日,馬成彪在湖北荊州被抓獲;5月13日,王明才在西寧湟中投案自首;10月16日,馬海云在西寧湟中被抓獲。

目前,“8·07”涉黑專案團伙成員已全部到案,相關工作正有序進行。

標簽: 青海 日月山埋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