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23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該法律將迎來2003年以來的首次修訂。征求意見稿規定,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為了防范虛擬貨幣風險,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這為發行數字貨幣提供了法律依據。
央行數字貨幣自去年8月首次公開后,推進速度屢超市場預期,試點區域和應用場景持續拓展。在深圳數字人民幣紅包投入使用之后,昨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在2020外灘金融峰會強調,數字人民幣是法定貨幣,與紙鈔和硬幣等價,紙鈔和硬幣能買的數字人民幣都能買,黃金、外匯也是如此。在可預見的將來,數字人民幣和紙鈔將長期并存。未來老百姓使用微信、支付寶支付,不僅可以選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也可以選擇數字人民幣。
國海證券分析師寶幼琛表示,數字貨幣的推出將重塑支付產業鏈,主要涉及發行、投放、流通三個環節,加密、銀行 IT、支付應用領域的相關公司將受益。
重點推薦:
1)加密端:格爾軟件、數字認證、衛士通;
2)銀行端:高偉達、長亮科技、宇信科技、科藍軟件、神州信息;
3)支付應用端:拉卡拉、新大陸、廣電運通、新國都、東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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