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明確2021年度常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常政辦發〔2020〕74號),明確了常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21年度籌資標準。其中,主城區(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常州經開區)相關情況如下:

1、2021年籌資標準

其中,武進區、常州經開區參保人員在繳納居民醫保費用時,須再繳納30元/人的長期護理保險費用。

“老年居民”、“非從業居民”、“未成年居民”、“高校大學生”的政府補助標準較2020年分別提高了80元/人、50元/人、80元/人、100元/人。

2、參保人員范圍

除應參加職工醫保以外的,本市戶籍城鄉居民以及非我市戶籍的居民(曾參加過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在校學生(具有我市學籍)、港澳臺居民(在我市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符合免繳條件的困難群眾(低保人員、無固定收入重殘人員、特困供養人員、重點優撫對象、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個人不需要繳費,年度保費全額由政府承擔。請尚未參加過居民醫保的符合條件的居民盡快辦理相關參保手續。

3、如何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屬首次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請至戶籍所在地(或居住證領取地、學籍地)街道(鎮)居民醫保經辦服務窗口辦理相關手續(在常高校大學生的參保繳費手續,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

2021年度居民醫保首次繳費和續保繳費主要使用《江蘇省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省社保卡”),已有其他借記卡簽約賬戶的,從其簽約賬戶扣繳,繳費人應在對應銀行賬戶存足保費。尚未領取省社保卡的居民應盡快至就近的省社保卡辦理點申請制卡。首次使用省社保卡繳費的,參保人員本人需攜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省社保卡,前往對應銀行網點激活金融功能和簽訂扣費協議。因賬戶問題無法協議扣款的,11月1日起,可通過銀行柜臺、微信、支付寶、POS機刷卡等渠道繳費。

溫馨提示:

2021年度主城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集中辦理期為2020年9月1日至11月20日,在此期間參保并按標準足額成功繳納居民醫保費用的參保人員,可從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逾期未辦理參保繳費或未足額繳費的居民,將無法正常享受2021年度居民醫保待遇。如有疑問,可致電社保咨詢服務熱線12333。(醫保宣)

標簽: 城鄉居民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