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在退市方面,會議提出,完善標準,簡化程序,暢通渠道,健全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機制。嚴厲打擊規(guī)避退市行為。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今年以來,已有15家公司被強制退市,13家重組退市,年內退市公司已達28家,創(chuàng)下歷史新高。
市場人士認為,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退市制度取得了巨大進步,但是目前的退市數量和速度與IPO數量和速度并不匹配,在未來全市場推廣注冊制的背景下,需要進一步完善退市制度,退市指標更加靈活,及時淘汰經營不善的企業(yè),優(yōu)化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促進上市公司優(yōu)勝劣汰。
近年來,經過多輪退市制度改革,我國資本市場已經形成了多元化退市指標體系。從近年來的退市案例看,有主動退市、強制退市和重組退市三類。其中,強制退市包括財務退、面值退、規(guī)范退、欺詐發(fā)行退(如欣泰電氣)、重大信披違法退(如ST博元)、危害社會公眾安全退(如長生生物)等。重組退市包括重組上市、出清式資產置換和吸收合并。
據記者梳理,截至9月24日,年內共有15家企業(yè)被強制退市,其中9家為面值退市,5家為財務退市,1家為規(guī)范類退市。此外,重組退市共13家,其中重組上市7家、出清式資產置換6家。綜上,年內退市公司數量已達28家。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近兩年,我國資本市場退市制度取得了歷史性的進步,但是,目前來看,資本市場退市速度和數量與IPO的速度和數量并不匹配,退市制度還有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個國家的金融資源是有限的,能夠承載或者支持的上市公司也是有限的。注冊制實施以后,IPO數量迅速增加,讓更多新興企業(yè)獲得了融資成長的機會。與此同時,就必然要淘汰那些經營不善的公司,否則未來資本市場的投融資就無法平衡。”尹中立進一步解釋道。
國海證券研究所宏觀研究負責人樊磊亦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與成熟資本市場相比,我國資本市場的退市數量還非常少。從中長期來看,應該進一步向其看齊。
“需要強調的是,退市制度也是注冊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萬博新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李明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只有讓不符合條件的公司退市,才能夠提升上市公司整體質量,減少供需錯配帶來的資源浪費。同時,優(yōu)質公司的增加、問題公司的減少,能夠引導投資者秉持價值投資理念,跟企業(yè)一起成長,理性投資。
尹中立認為,退市制度是否有效,關乎注冊制改革的成敗。從大的方面來看,退市制度直接影響著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發(fā)揮,從微觀來看,退市制度也影響了精準定價、股市回報率等。
“在注冊制背景下,虧損的公司也可以上市。所以,退市指標不能是‘死’指標,而應該是一個可以反映企業(yè)經營趨勢的指標,以便于及時淘汰經營不善的企業(yè)。”尹中立表示,另外,對退市公司不能一退了之,需要進一步加大調查,進行立體化追責,加大對投資者的保護力度。
隨著今年創(chuàng)業(yè)板注冊制改革落地,對退市制度也進行了調整。“進一步簡化退市流程,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環(huán)節(jié);優(yōu)化退市指標,加大‘僵尸’企業(yè)和空殼公司的出清力度等,同時設置了退市風險警示制度。”李明昊表示。
對于嚴厲打擊規(guī)避退市行為,尹中立表示,打擊規(guī)避退市行為,主要是進一步出臺措施,打擊通過財務操縱來規(guī)避退市的行為。
樊磊亦認為,進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可以向打擊欺詐造假等行為傾斜,對其形成威懾,這樣更加有利于解決資本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進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標簽: 注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