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全市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下發的《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全面開展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及時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7月底前企業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 據了解,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含符合規定推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其中含符合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19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等人員。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主要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等三個方面的調整:

定額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5元。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2016年度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掛鉤調整。(一)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繳費年限15年以內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五七工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二)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8%;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同類人員2019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8%。

傾斜調整。(一)2019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至不滿75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至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二)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類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三)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四)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干部,本次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2827元的,調整到2827元。

標簽: 蘭州市 退休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