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法律法規規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可以以房地產權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三種方式辦理。房產證加名字在法律上來說,實質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據了解,按照目前法律法規規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可以以房地產權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三種方式辦理。關系不同,流程費用不同。三種情況:夫妻、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
一、增加妻子或丈夫的名字——直接去建委辦理更名手續
如果想加上丈夫/妻子的名字,需攜帶資料如下:
產權證、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帶好材料直接去住建委辦理更名手續。
費用:90元。
二、增加直系親屬為產權人——走買賣過戶程序
具體流程:
1、審核:限購城市要看受贈人是否具有“購房資質”;
2、公證:如果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需要公證;
3、繳稅:拿著“公證書”到地稅繳稅;
4、換房本:到建委換新房本。
所需費用:
1、契稅:網簽價×3%;印花稅:網簽價×0.1%;
2、公證費:80元;換房本手續費:80元。
三、加上非直系親屬、非夫妻的名字(相當于將部分份額轉讓給另一個人)
具體流程:按照正常買賣房屋流程不涉及資金簡單3步
1、審核:看受贈人是否有“購房資質”;
2、簽約:雙方去住建委;
3、繳稅過戶。
所需費用:
1、契稅:網簽價×1-3%;
2、個稅(未滿五唯一):差額×20%;
3、營業稅(未滿兩年):全額×5.6%。
注:正常買賣中涉及的稅費因為房屋產權、面積、年限皆有不同,以上僅為示例,具體可參考各市地稅局與住建委網站查詢。
標簽: 房產證上添加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