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法律法規規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可以以房地產權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三種方式辦理。房產證加名字在法律上來說,實質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據了解,按照目前法律法規規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可以以房地產權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三種方式辦理。關系不同,流程費用不同。三種情況:夫妻、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

一、增加妻子或丈夫的名字——直接去建委辦理更名手續

如果想加上丈夫/妻子的名字,需攜帶資料如下:

產權證、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帶好材料直接去住建委辦理更名手續。

費用:90元。

二、增加直系親屬為產權人——走買賣過戶程序

具體流程:

1、審核:限購城市要看受贈人是否具有“購房資質”;

2、公證:如果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需要公證;

3、繳稅:拿著“公證書”到地稅繳稅;

4、換房本:到建委換新房本。

所需費用:

1、契稅:網簽價×3%;印花稅:網簽價×0.1%;

2、公證費:80元;換房本手續費:80元。

三、加上非直系親屬、非夫妻的名字(相當于將部分份額轉讓給另一個人)

具體流程:按照正常買賣房屋流程不涉及資金簡單3步

1、審核:看受贈人是否有“購房資質”;

2、簽約:雙方去住建委;

3、繳稅過戶。

所需費用:

1、契稅:網簽價×1-3%;

2、個稅(未滿五唯一):差額×20%;

3、營業稅(未滿兩年):全額×5.6%。

注:正常買賣中涉及的稅費因為房屋產權、面積、年限皆有不同,以上僅為示例,具體可參考各市地稅局與住建委網站查詢。

標簽: 房產證上添加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