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真正了解信用卡的朋友們都知道,信用卡正常使用還是非常好的,不過卡神小組想說的是,很多持卡人的淪陷都是從賬單分期、最低還款、全額計息開始的,那么這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呢?今天卡神小組就來和朋友們聊一聊信用卡全額計息讓很多持卡人越陷越深!朋友們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吧。
小L近來遇上點麻煩事。小L遲還了信用卡5600元,結果銀行收了近1200元的利息,小L經詢問得知,銀行是依據小L賬單全額7.6萬元計息的。類似的情況不在少數,有不少持卡人在各類平臺反映,受疫情影響不能全額還信用卡的話,能否不要按照賬單全額計息?
全額計息指如果信用卡持有人未能在發卡行規定的還款期限內還清所有欠款,不論已還金額有多少,發卡銀行都將按照當期賬單全部欠款金額計算利息。如此,這很容易導致用戶因為沒有按時還款,而被銀行收取高額利息和滯納金。盡管全額計息飽受詬病與爭議,且有持卡人不滿全額計息方式而與銀行對簿公堂,但此問題依舊是行業痛點。
根據卡神小組調查員了解,,卡神小組調查員咨詢了12家銀行,當前僅工行部分卡種采用未清償部分計息方式,其他銀行均為全額計息。而此前更有媒體報道,個別銀行通過全額計息,從用戶那里獲得利潤的實際利率高于最高法劃定的36%的紅線,這本就屬不受保護的高利貸的范圍。可見,全額計息若沒有有效的規制,既有可能異化為高利貸。
根據卡神小組獲悉,早在2018年最高法發布的《關于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否定了全額計息這一霸王條款。此前還有報道指出,在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中,中國銀行業協會要求銀行提供容差容時服務,可視為對全額計息條款的自我修正。從這些層面講,全額計息理應被淘汰。更進一步來看,在信用卡透支逾期如何支付利息方面,最高法給出兩個備選方案:第一種,支持已還最低還款主張按剩余還款計息;第二種,假如銀行未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則全額計息條款無效;銀行做出合理提示,但持卡人已經還款90%以上,則余額計息。從情理角度來看,這也比較合理,也能讓當事人所承受。
而且,《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所以,在疫情期間,銀行還采用全額計息方式顯然欠妥。畢竟,疫情影響屬于不可抗力事件,若領卡人確實是因疫情影響難以及時還款,發卡銀行理應拿出合乎法律及更人性化的方還款方式。
卡神小組總結:在卡神小組看來,銀行業已經在輿論壓力之下取消了所謂信用卡滯納金,但是對于信用卡全額計息,卡神小組認為銀行業還是沒有松動的跡象。既然銀行業舍不得放棄這塊奶酪,卡神小組認為就需要司法政策進行監管約束了。不過卡神小組以為,面對飽受爭議的全額計息,更亟待行業自身引起重視,并唯有更好地滿足客戶的需要,銀行也才能夠促進自身的發展。在最后,卡神小組想說的是,持卡人是客戶,而不是肉雞,朋友們說是不是?希望這個資料對朋友們有所幫助。
標簽: 信用卡全額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