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疫情給我們開了一個非常大的玩笑,年后至今,讓我們都還在關注新冠狀病毒的情況。他的到來影響了我們的日常生活。作為教育事業,更是受到了史無前例的打擊,由于疫情,許多地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推遲開學。眼看已經快到五月底了,而國外的疫情還在不斷增加,情況堪憂。國內也出現了無狀感染,這一系列的情況都讓許多地方無法開學。而如今已經快到五月,對于學生住宿費也成了人們關注的重點。

近日,河北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等發布通知,對各高校住宿費退費相關事宜做出了通知。通知明確,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余部分退還學生。

一是嚴格執行教育部學費(保教費)收費規定。各地各學校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是嚴格落實住宿費退費要求。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余部分退還學生。(上述規定僅限于疫情防控期間)

三是嚴肅查處違規違紀亂收費問題。各級教育、發改、財政等行政管理部門要嚴肅查處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違反預警規定亂收費問題。一經查實,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外,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并在全省進行公開通報。(上述文章內容來源于網絡,若有侵權,請聯系立即刪除,謝謝!)

標簽: 住宿費退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