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省份的選調生都要求應屆生可報,但因為大三大四實習等各種原因,總有同學擔心:我有社保了還是應屆生嗎?我簽了三方還是應屆生嗎……等諸如此類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解析一下三方協議這個問題。
在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解釋一下應屆生的概念:應屆畢業生就是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拿到畢業證的時間不超過擇業期年限的(超過則為往屆生),仍然算是應屆畢業生。也就是說,如果也畢業一年,但還沒找到工作,各種檔案之類的還留在學校沒轉出,也算是應屆畢業生。
弄清楚什么是應屆生,我們來探討三方協議的事情。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應屆生簽了三方,身份還是應屆生。三方協議書只是三方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系沒有約束力。需要說明的是,一旦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并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畢業生就會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系。所以,三方協議并非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對考生的應屆生身份并不造成影響。但是假如考生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就算是畢業當年,在報考選調生時候,也不算應屆生身份了。
但是,雖然三方協議簽訂的只是一個就業意向,對勞動關系沒有約束力。但還是建議準備考公務員、考事業編的小伙伴在簽訂三方的時候稍微重視一下,不要亂簽、不要假簽。如果在公務員的政審環節被發現造假行為,是會影響錄用情況的。
順便普及一下:
1、三方協議,即《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平常說的《就業協議》也是它,應屆畢業生第一次就業的時候才需要簽。
2、解約流程:
(1)畢業生向用人單位申請,請單位發放三方協議解約函;
(2)畢業生持解約函到學校;
(3)學校審核通過,將解除舊的,發放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