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正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值得關注的是,《征求意見稿》提出,在全省行政區域內,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部退出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

全面依法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為徹底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征求意見稿》明確,在全省行政區域內,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食用的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管理的野生動物或者野生動物人工種群,不在禁食范圍。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部退出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嚴打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交易

“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交易。”《征求意見稿》要求,各地要強化野生動物獵捕、繁育、運輸、加工、存儲、交易、食用全鏈條監管,建立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開展聯合執法打擊行動。強化野外種群和人工繁育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獵捕行為,防范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流入市場。

同時,以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為重點,強化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收寄、運輸野生動物行為,強化運輸寄遞監管;強化信息監管,嚴厲打擊為違法出售、購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發布廣告行為。建立案件快速移交機制,加大對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的刑事打擊力度。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形成群防群控合力。

此外,聚焦邊境沿線城鎮、鄉村集市,集中整治取締非法養殖和經營野生動物場所,加強口岸監管,加大對跨境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貿易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對退出人工繁育主體給予補償

值得關注的是,《征求意見稿》提出,除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種類外,推動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退出人工繁育。依法依規對持有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的主體,包括以“公司(基地)+農戶”“專業合作社”形式,與合法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主體簽訂合同或協議的人工繁育主體,因退出合法養殖造成的經濟損失,適當兼顧養殖設施投入和養殖模式等因素,給予一定補償。應依法取締的無證養殖和超范圍養殖的,以及轉為非食用用途養殖的人工繁育主體不予補償。

科學處置在養陸生野生動物

在養陸生野生動物如何處置?《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對當地有自然分布或歷史分布的陸生野生動物種類,在科學評估基礎上,就地選擇生境良好的原生地或歷史分布區實施放歸自然,嚴禁將外來物種和雜交物種個體放歸自然。

對具有科研、藥用、展示等用途的,依法依規調配使用,充分發揮其社會效益。對品質優良養殖物種可部分移交至具備條件的種質資源培育機構保存。對確不屬于上述情形且存在疫病風險的傷病個體等,經確認后方可實施無害化處理,盡可能減少野生動物種群損失。具體處置要求參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的《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技術指南》執行。

各地要把握好工作節奏,可以依據實際情況設定妥善處置過渡期,在補償工作未到位、非養殖戶自愿的情況下,不得強制處置。嚴防應處置的野生動物以食用為目的流入市場,防止隨意、過量放歸等對自然生態系統造成破壞或危害。

標簽: 野生動物 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