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5月28日《工人日報》報道,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代表提出針對預付卡消費的侵權行為,可以探索該消費領域的檢察公益訴訟。此類侵權行為,在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還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時下,越來越多的預付卡在給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侵權行為也呈高發之勢,最突出的問題就是一些商家“關店跑路”——消費者剛剛預交了一筆不小的費用,及至下一次去消費時,商家已經人去樓空,不見了蹤跡。
預付卡糾紛的解決成功率低,既與案件維權成本高,調查取證難有關,也與受害者數量雖多但人員分散有關。現實中,不少消費者面對權利被侵害會選擇隱忍和放棄維權,這對預付卡侵權牟利來說容易形成反向暗示。
預付卡消費案件具有典型的公益性和集體性特征,需要調動更多人的參與并展開“集體訴訟”,打開維權的通道關鍵在于尋求合適的“代言人”使其發揮作用。因此,檢察機關在承擔對涉嫌違法犯罪者通過追訴追贓挽回損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基礎上,可以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或消費者協會提起公益訴訟,用專業力量拓寬公益訴訟的范圍,實行更強力有效的保護干預——這既是破解公共利益保護不善的有效舉措,也是用法治手段提高社會治理效能的有益嘗試。
探索預付卡消費領域檢察公益訴訟,不僅有望解決“誰來做”的主體性困局,破解“做不好”的成效性短板,提高維權保護的效率與效果,而且有望對類似侵權行為產生更大的震懾作用。進而言之,這也是民本思維和理念的充分體現,為如何更好地發揮專業力量、如何更好地提高法治效能等,找到了答案,提供了方向。司法機關要發揮更大的作用,必須從社會治理最需要的地方、權利保護最薄弱的部分入手,如此,治理的形式才會有更多創新,保護的手段才會盡顯威力。
標簽: 預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