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資本市場的大佬徹底栽了。

25日,證監會出了一份處罰通知書,四環生物的實控人陸克平并被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其中,陸克平因涉及多項違法,最終合計被罰2734萬元。

被譽為“毛紡巨子”的陸克平縱橫資本市場二十年,不僅一手組建了陽光集團,更一度是A股三家上市公司——江蘇陽光、海潤光伏(現已更名為“海潤退”)和四環生物的實控人。此外,他還是新三板公司陽生生物(836959.OC)的實控人。

曾經在資本市場叱咤風云的大佬,在其76歲高齡之際,以這樣一種十分不光彩的方式高別資本市場,基金君帶你看看都發生了什么。

瞞天過海,暗地“坐莊”上市公司5年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四環生物、陸克平等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1、連續五年實控人存虛假記載

證監會查明,自2014年起,陸克平通過控制陸宇等13個證券賬戶及2個權益工具,在2014年2月20日至2018年4月11日交易四環生物股票,同時通過上述賬戶在四環生物股東大會上行使表決權。此外,陸克平還控制一致行動人趙紅等4人賬戶。

陸克平通過使用上述19個涉案賬戶組交易四環生物股票,使其控制的四環生物表決權不斷擴大,具體交易情況為2014年2月20日起買入四環生物股票,2014年2月21日持股數量占四環生物總股本的5%,2016年6月20日持股數量占四環生物總股本的30%,截至2018年4月11日,持股數量占四環生物總股本的39.42%。

證監會認定,陸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為四環生物實際控制人,且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間實際控制四環生物。而四環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中,均披露“無實際控制人”等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處罰書顯示,截至2018年4月11日,陸克平持股數量占四環生物總股本的39.42%。可以說是赤裸裸的坐莊了。

2、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

2014年10月10日,四環生物子公司新疆愛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愛迪)與陸克平控制的陽光集團子公司江蘇陽光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置業)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新疆愛迪向陽光置業購買陽光敔山灣花園商鋪,交易總價為5345.56萬元。 證監會認定,四環生物及其子公司新疆愛迪與陽光集團及其子公司陽光置業均為陸克平控制的公司,上述交易屬于關聯交易。四環生物未按規定在201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關聯交易,涉嫌構成信息披露違法的行為。

3、在限制交易期限內違規買賣股票

證監會查明,陸克平及其一致行動人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共同持有四環生物股票達5%及每增加5%時未履行報告、公告義務,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內繼續買賣四環生物股票。陸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動人控制的賬戶在限制交易期限內累計買入6.27億股,累計買入金額43.21億元;累計賣出2.72億股,累計賣出金額19.51億元。

累計買入金額43.21億元,要知道,目前四環生物的市值也就40億出頭。

4、未按規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購公告和發出收購要約等義務

陸克平及其一致行動人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合計持股達30%未按規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購的公告、發出收購要約等義務。涉案期間,陸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動人控制的賬戶持續交易四環生物,2016年6月20日,其共同持有的四環生物數量占四環生物總股本的比例達30%時未按規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購的公告、發出收購要約等義務,且在2016年6月20日后仍持續交易四環生物,總體為凈買入。

買賣自家股票虧損10億

被罰2734萬、終身市場禁入

陸克平在聽證過程中提出如下申辯意見:

其一,陸克平知悉的四環生物經營信息來源于其配偶、前十大股東之一的郁某芬,不應因其知悉四環生物經營信息推斷其為實際控制人,且四環生物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命是由董事長孫國建認可、推薦,與陸克平無關,相關人員指認其為實際控制人與事實不符;

其二,陸克平是為公司利益從事涉案行為,最終投資虧損近10億,且積極配合調查,其并無違法的故意,主觀惡性輕;

其三,華某等人并非陸克平一致行動人,應將其交易金額剔除;

其四,對限制期內交易的行為,應適用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而非第二百零四條。

綜上,陸克平請求免除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處罰,請求從輕或減輕限制期內交易行為的處罰。

證監會認為,陸克平自2014年開始增持四環生物股票,達5%時及增持過程中每增加5%時未依法公告、報告,且存在限制交易期內違法買賣股票的行為,并指使四環生物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其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手段特別惡劣,涉案數額特別巨大,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在重大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致使投資者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陸克平知悉并組織實施上述行為,違法情節較為嚴重。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條、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陸克平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另外,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零四條、經2014年修正的《證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江蘇四環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

而對于陸克平,則是處以2734萬元罰款,其中分為幾項:

1、對陸克平指使四環生物從事信息披露違法的行為處以60萬元罰款;

2、對陸克平及其一致行動人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控制的賬戶共同持有“四環生物”已發行股份達到5%及每增加5%時未按規定報告、公告的行為,對陸克平、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其中對陸克平處以48萬元罰款,對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3、對陸克平及其一致行動人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在限制交易期限內買賣“四環生物”的行為,對陸克平、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0萬元罰款,其中對陸克平處以2,600萬元罰款,對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

4、對陸克平及其一致行動人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控制的賬戶共同持有的“四環生物”已發行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未按規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購的公告、發出收購要約等義務的行為,對陸克平、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其中對陸克平處以26萬元罰款,對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分別處以1萬元罰款。

七旬大佬資本玩家陸克平

陸克平生于1944年,20歲時進入江陰新橋公社社教工作隊開始任職。隨后幾經輾轉,從村辦企業到建筑站,終于在1979年成為江陰市精毛紡廠黨支部副書記。7年后,成為黨支部書記并兼任廠長,那時他已42歲。

1993年,江陰市精毛紡廠改制組建陽光集團等關聯公司,陸克平也就順理成章的成為了公司董事長。2002年,他正式成為陽光集團實際控制人。

2002年,正值我國國有企業改制大潮,眾多國有企業轉賣給個人。在此背景下,陸克平順利將陽光集團私有化,并成為實控人。這也為他賺得了人生第一桶金。

嘗到資本市場的甜頭后,隨著資本市場一系列的改革,陸克平開始了嫻熟的資本運作。他先是通過陽光集團旗下子公司紫金電子成為海潤光伏的大股東。

2011年,海潤光伏借殼江蘇申龍實現上市。隨后,海潤光伏便推出10派7.4元的分紅,當時備受詬病,然而陽光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堂而皇之的拿走3億多元。2015年初,海潤光伏又提議“10轉20”,股票隨即大幅上漲,陸克平又通過控股的紫金電子在2015年1月7日-20日累計減持套現達12.6億元。

陽光集團是當時國家重點企業集團和國家重點扶持的行業排頭兵,先后涉足毛紡、服裝、生物醫藥、醫療器械等多種產業,其中公司的毛紡、服裝制作在行業名列前茅。

2006年陽光集團的陽光呢絨被評為“中國世界名牌”。目前集團擁有8600名員工,固定資產8億元。

正是如此,陸克平被業界稱為“毛紡巨子”。

曾經在資本市場叱咤風云的大佬,在其76歲高齡之際,以這樣一種十分不光彩的方式高別資本市場,徒留一地雞毛的上市公司給廣大股民。

標簽: 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