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4類食品1149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143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重慶市江津區先鋒鎮興宇農貿市場袁素英銷售的烏骨雞,磺胺類(總量)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重慶市兩江新區民心佳園3區530號附16-17號康建銀銷售的、臨沂大為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香蔥味薄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三)重慶市渝北區王家街道海領(臨空)國際農產品交易中心F-9毛紅均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四)永川區庹玲副食超市銷售的、標稱合肥光輝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吉利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桔蛋糕,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城口縣逸美超市銷售的、湖南龍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香辣烤脖(香辣味),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國科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六)黔江區小梅超市銷售的、重慶尹記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二、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