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體系猶如一把“舌尖上的安全鎖”,是國內外普遍推廣的把控食品安全的有效途徑。

有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體系的話題,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已提了很多年。今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之際,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趙皖平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再次建議,建立一套各省市、各部門互通互用的可追溯標準體系,并適時將部分推薦性標準提升為強制性標準,嚴格食品及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工作要求。

2015年,全國人大代表葛俊杰表示,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存在著追溯系統不兼容、追溯信息的供給和使用效率低,追溯技術較落后等差距。2016年,全國人大代表宋心仿表示,網上食品應全鏈條追溯。

2017年,國家多項推動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和法律法規相繼出臺。但在2018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羅衛紅等代表仍建議,運用“互聯網+”,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去年,全國人大代表李林說,全國性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尚未建成,難以實現全過程、全鏈條的統一管理,建議建立全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全國人大代表、中糧集團總裁于旭波也表示,建立全國統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將農產品質量安全融入農業產業發展。

趙皖平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去年以來,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物品編碼中心等部門出臺了一系列規程、辦法、指南、要求等,但存在內容交叉、標準不統一等情況。一些省級政府根據自身需要出臺了一系列地方標準。這些標準的實用性和操作便利性有待改進,與國際追溯標準之間仍有差距。多部門、多系統、多渠道分頭操作,追溯鏈條不對接,追溯信息不能共享。

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食用農產品初級生產環節以農戶為主,標準化程度低,分散的主體和經營,對采集全面完整的食用農產品追溯信息難度非常大,成本較高。

趙皖平分析,全國統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體系一直建立不起來,原因是缺乏一種簡單、快捷、全國統一的電子化追溯方法。這是問題的核心。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趙皖平認為,“鼓勵”缺乏強制性要求,無法對所有企業進行統一經營要求,如果沒有政府資金投入支持,靠經營單位自身建立和推廣,難度非常大。

他建議,在全國選擇重要的食品、食用農產品一級批發市場實施追溯體系試點,交由有能力建設追溯體系的社會組織或單位實施,政府部門負責建立考評機制,定期考核。對使用追溯系統較好的企業予以補貼和支持,激勵其繼續完善自身追溯系統。

標簽: 食品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