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由廣東省委、省政府出臺的《廣東省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發布。
針對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不暢,人口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制度門檻較高、城鄉土地權能長期不平等、城鄉金融資源配置不合理等問題,《若干措施》提出了6條改革舉措,推進“人地錢技”等要素城鄉雙向自由流動,促進形成城鄉人才、土地、資金、產業、科技、數據等要素合理配置的良性循環。
一方面是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限制。逐步實現居住證持有者、城中(郊)村居民在公共服務上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待遇。
另一方面是建立城市人才入鄉激勵機制——制定財政、金融、社會保障、住房、名譽等激勵政策,吸引各類人才返鄉入鄉創業興業。實施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和“青春建功”行動。鼓勵高等院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從事支農工作。探索符合條件的返鄉就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吸納人才加入。
標簽: 小城鎮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