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教育廳、省公安廳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我省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在學校春季開學之后至5月10日內對省內學校食堂、校園內超市(小賣部)等食品、餐飲經營單位開展督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將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學校食堂重點檢查食物加工、用餐用具衛生狀況等

根據《通知》,學校自有食堂、承包或托管食堂,重點檢查以下方面:檢查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情況;檢查設施設備的運轉情況;檢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感官性狀和保質期;檢查場所、設施設備、用餐用具等的衛生狀況;檢查有害生物滋生情況;檢查食物加工情況。采用校外集中供餐方式的學校,則要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食品安全檢查考核,重點檢查食品原料采購查驗制度落實情況;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有效落實情況;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手段。針對學校自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學校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報當地主管部門。

《通知》提出,高校應統籌設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抑制飯菜價格過快上漲情況。

校園周邊200米內食品餐飲經營單位納入督查范疇

此次督查對象為省內學校食堂、校園內超市(小賣部)和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單位。將重點檢查校園周邊餐飲單位的食品經營許可資質情況、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原材料進貨查驗情況、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冷食類和生食類食品制作條件以及食品庫房使用情況等。

而校園周邊食品銷售單位則重點檢查校園周邊食品銷售單位經營的調味面制品、熟肉制品、烘焙食品、糕點、飲料類等兒童、青少年經常購買的重點品種,查看食品標簽等外觀質量狀況,進貨渠道和儲存條件等。

省級督查組每個設區市抽查1至2個縣(市、區)

督查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管局、教育局、公安局以及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按職能對春季開學階段對市直學校、轄區的學校食堂、超市(小賣部)和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省級督查則由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組成聯合督查組進行實地督查。每個設區市抽查1至2個縣(市、區),并督查每個省直管試點縣(市)和贛江新區。

各地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并跟蹤整改到位,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標簽: 食品餐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