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野生動物的禁食問題一度牽動人心。近日,一則“狗為伴侶動物擬禁食”的消息登上微博熱搜,迅速引發愛狗人士及“愛狗肉人士”的熱烈討論。事實上,不屬于野生動物的狗肉未被明令禁食,也未列入農業農村部近日在其官網公布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目錄)中。那么,面對爭議不斷的狗肉市場,到底該不該立法禁食?

禁食狗肉 深圳市立法先行

據了解,列入目錄的動物需按照家畜禽進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業利用。而針對此前關注度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錄,農業農村部在說明中回應,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浙江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錢葉芳在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按照《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在屠宰動物時,動物檢疫員必須按照農業部制定的屠宰檢疫規程實施檢疫,出具《動物檢驗合格證》,但農業部門沒有制定狗的屠宰檢疫規程,按照動物防疫法,狗就不能進行屠宰并銷售。

眾所關注之下,深圳市“先行一步”。今年5月1日起,深圳市正式實行于今年3月31日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其中明確禁食貓狗。

中國商報記者了解到,深圳市是我國內地首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系,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食用有風險 狗肉市場問題多

“兩廣地帶大量收土狗肉狗”“屠宰成白條狗,我全部回收,而且是常年大量收”“12塊一斤大量收”......在百度肉狗養殖貼吧中,“收狗帖”隨處可見,但對于所收肉狗的來源,則鮮有人關注。

一些狗肉館對食材來源也同樣漠不關心。中國商報記者撥打吉林省延吉市一家經營狗肉的餐館,經詢問得知店內狗肉均由屠宰場送貨,商家并不清楚狗肉來源。

另一方面,盡管市場有需求,但正規的狗肉養殖場卻鳳毛麟角。記者登錄天眼查,在搜索“肉狗養殖”后,共查詢到1025條信息。其中處于在業及存續狀態的單位有624家,成立不滿一年的有105家。值得注意的是,記者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后,在搜索“肉狗養殖”后,僅查詢到66條信息,其中有18家已被吊銷或注銷。

“銷路不愁,但飼養不容易。養狗成本很高,一條狗一天吃兩斤飼料,飼料成本很高。而且狗的領域性強,飼養場地也需盡量寬闊。大規模養狗如衛生條件不達標很容易引發犬瘟,造成大面積死亡,打疫苗則又進一步增加了成本。市場上狗肉幾十元一斤,而養殖的活狗才十幾塊錢一斤。曾養過30條狗,雖然一條沒死,但還是虧了。除非錢多,否則不要入坑。”有過飼養肉狗經驗的網友在肉狗養殖吧如此表示。

2015年,亞洲動物基金會曾發布調查報告表示,經走訪觀察發現,狗肉出產地的養殖場大都規模很小,沒有所謂的大型養殖場。大量被食用的狗只來源不明,極大可能來自被盜搶、毒殺的家養動物或流浪動物。

有關部門的回答或可為佐證。2015年6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名義印發《關于犬類屠宰許可和監管問題的復函》,表示我國尚無明確的肉用犬品種,市場上銷售的犬以個人散養為主,來源復雜,且存在不法分子毒盜犬類現象,食用狗肉存在較大潛在風險。

此外,在犬類屠宰檢疫方面,《關于犬類屠宰許可和監管問題的復函》同樣明確,食用狗肉問題復雜,不宜從國家層面出臺統一的法律法規,建議地方可根據自身實際需要,以地方法規或規章的形式明確狗肉食用的相關問題.據了解,吉林省于2017年出臺了地方食用犬屠宰檢疫標準,也是我國目前唯一可以合法檢疫屠宰犬的地區。

禁食與否仍語焉不詳

《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規定,明知是寵物飼養用的貓狗肉而食用的,深圳將對食用者每人處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并對組織食用者從重處罰。有業內人士認為,該條例是給非寵物飼養用途的貓狗食用松了口子。

“老家村子里有好幾戶人家都殺狗,沒偷沒搶,只是自己養的。工作犬值得尊敬,伴侶犬也是人類的朋友,但我認為屠宰合法養殖場出來的專門用于食用的犬只,并未涉及道德和倫理問題,也不能定義為不文明行為。”目前居住于沈陽的網友在社交媒體中如此表示。

“狗為六畜之一,是歷史上正常的食物來源,從古至今就有吃狗肉的傳統。我國有相當一部分人喜食狗肉,更有將食用狗肉作為一種飲食文化和傳統民俗的地方。”廣州市民劉也升認為,解決吃狗肉的問題堵不如疏。“應加強對狗肉養殖、販賣及加工、出售環節的監管,形成完整的產業鏈,讓食用的狗肉都有來源可查,這樣既可以保護養狗人士的寵物犬,也能夠給予我們吃狗肉的自由。”劉也升說道。

浙江寧波市愛狗人士小鍋(化名)表示,期待能做好對家養寵物犬的管理,加大對偷狗和遺棄狗行為的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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