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給外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了一定困擾,而對于那些正面臨外國貿易救濟調查的出口企業來說,疫情將給案件調查取證和裁決帶來更多的不確定因素甚至不利影響。農產品出口企業應如何妥善應對貿易救濟案件?如何有效尋求有關部門的幫助?
立案國家或地區可能因疫情采取臨時措施
從筆者掌握的情況看,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部分國家和地區對涉華的貿易救濟案件相關事項進行了一些調整,如歐盟委員會調整了涉華的貿易救濟案件調查程序,該委員會2月12日通告稱,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歐盟暫時取消涉華貿易救濟案件的實地核查調查,并適當延長相關調查問卷的答卷截止期。部分國家收緊了對華簽證政策,如美國已對疫情期間來自中國的外國人實施了臨時入境禁令。
近期國外貿易救濟調查政策調整會帶來的影響
外國調查機關取消了實地核查,我國應訴企業面臨提供和解釋必要信息的渠道和機會明顯受限,對已提交的信息進行澄清和解釋的難度就增加了,外國調查機關可能會更多采信外國起訴方的信息。調查問卷答卷期不足,勢必影響答卷質量,進而影響采信。涉案企業人員出國簽證受限,應訴人員可能無法赴境外應訴。
各方協作做好疫情形勢下的貿易救濟措施應對
面對疫情給廣大企業帶來的各種影響,政府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推出了多項政策措施,幫助企業應對挑戰、維護合法權益、減少經濟損失。
商務部先后于2月17日和18日印發了“關于幫助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克服困難減少損失”和“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工作”的兩個通知,提出將強化提供法律咨詢等相關服務,支持中國貿促會、中國食品土畜商會等相關機構為外貿企業和境外項目實施主體無償出具因疫情導致未能按時履約的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積極推進無紙化流程、優化出口退(免)稅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實行更優惠的進口稅收政策等。
中國貿促會除為企業及時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外,還積極開展調研,邀請相關企業和專家進行線上座談研討,反映外貿企業遇到的難點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利用“貿促通”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國際貿易突發風險防范和應對服務。
農業農村部農業貿易促進中心為應對疫情對我國農產品出口企業造成的沖擊,制定并通過“農業貿易促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公布了服務農業企業的“五條措施”:幫助企業妥善處理境外參展相關問題;為出口受阻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問題;幫助企業應對新技術性貿易壁壘;積極宣傳我國防控疫情成果和農產品安全性;為重疫情區出口企業提供優惠服務。農業產業損害監測預警體系還即將開展新冠肺炎疫情對農產品出口企業影響的問卷調查,希望相關企業積極參與。
從企業層面,面對國外貿易救濟措施調整的形勢變化,以下三點非常必要:一是請求外國調查機關在安全情況允許或疫情結束后盡快進行實地核查。若無法進行實地核查,應積極主張和爭取更公平合理的實地核查替代方案,充分保障自身抗辯權。二是要求外國調查機關不得隨意采用“可獲得信息”,若無證據證明我方提供的信息失真或有誤,應暫視為真實準確,或至少不作出肯定性裁決,而應對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后再作出相應裁決。三是積極爭取個案調查延期,并請求我國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對外說明疫情影響,要求給予充分延期。
目前疫情下國家有針對性的進出口支持政策措施還在陸續出臺落地,應訴企業和廣大農產品外貿企業應樹立信心,積極應對挑戰。
農業農村部農業貿易促進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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