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正式施行,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竹鼠作為“三有”保護動物亦在本次禁食行列,竹鼠養殖業從業人員均持觀望態度,但有養殖場老板表示,每日喂養竹鼠消耗近2萬元,不知何去何從。

新冠肺炎疫情兇猛,中間宿主很大可能是野生動物,輿論對食用野生動物的義憤不難理解,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確有必要。然而,全面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卻不是一個禁字就能了事,需要“一條龍”的配套措施,防止產生更多新的問題。

首先,野生動物禁食令的順利執行,需要及時出臺可食用的禽畜及動物名錄,以免因政策不明造成誤傷和不必要的損失。我國的動物養殖業十分發達,絕大多數是用于食用,比較常見的有田雞、甲魚以及近年來十分受歡迎的竹鼠等,上下游產業鏈牽連甚廣,不僅有專門的養殖場,也有專門的食肆,尤其是以牛蛙為主營食物的食肆近年來在城市中大為紅火。

此前,由于政策不明朗,一度引發牛蛙、甲魚將被禁食的猜測,深圳推出的禁食條例征求意見稿,沒有將人工繁育和飼養的龜、甲魚、蛇和田雞等列入可食用范圍,更令疑慮加深。這才有了說法。但要全面禁食野生動物這一政策成立,不能靠每一種動物單拎出來發通知,應盡快出臺清晰詳盡的“白名單”,立法、執法才能有所依據。

其次,對于竹鼠等有正規養殖業及經過成熟檢疫系統的人工養殖“野生動物”,“一刀切”禁食的做法仍有待商榷。野生動物傳播病毒的風險,主要在于未經檢疫。多年來,法律上受保護的真正的野生動物,現實中一直被狩獵、食用,禁而不止。如果不加強相關監管和檢疫防控,也不為養殖業“善后”,一味擴充禁食名單,不僅不能保證安全,還可能將大量被人工養殖動物占據的市場推進灰色地帶,讓人工養殖的動物成為“野生動物”甚至被真正的野生動物替代,反而會增加病毒傳播的風險。

對于嚙齒類動物,究竟是無論是否經過檢疫只要食用就有傳播病毒的風險,還是經過檢疫就能達到安全食用的標準,需要研究來解答。但不管是全面禁食,還是列入禽畜類規管,都不能對它們背后的大型養殖業和從業人員視而不見,不能讓正當商人為疫情買單,承擔當中的損失和代價。

以竹鼠為例,單廣西就約有10萬農民在家養殖竹鼠,占全國七成年產值,保守估計約28億元以上,有數據指全國有2500萬人工養殖的竹鼠。隨著疫情的暴發,竹鼠一夜之間從“金竹鼠”淪為“罪魁禍首”,合法養殖者如果一直被拖著只會血本無歸,他們顯然不是疫情的始作俑者,也不該成為被犧牲者。如果竹鼠或任何此前經正規人工養殖的動物被禁食,政府應在宣布禁食的同時出臺補償方案,給出合理補償。不僅要有,而且要快。

2月24日,人大法工委發言人的確提及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但如果沒有中央財政補貼、沒有具體方案、沒有大力推行,地方政府沒有動力也幾乎不可能自行補償。實際上,受訪養殖戶也的確沒有被地方政府聯系商討補償事宜,只能自行承擔竹鼠的持續養殖費用和相關損失。

禁食野生動物,怎么禁應給出理據,盡快出臺方案,明確可食用動物名錄,并對合法養殖戶給予合理賠償。這一切都刻不容緩,不該有無辜的人為疫情買單,也不要為將來埋下更大的隱患。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