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據新華社消息,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發出《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通知》提出六方面舉措,包括每日22時到次日8時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游戲服務、不得為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游戲付費服務等嚴格要求。
具體來看,《通知》要求,實行網絡游戲賬號實名注冊制度。目前,游戲用戶實名注冊方式包括手機號、微信號、身份信息等多種方式。但實際使用中,不少未成年人使用家長的手機號、微信號注冊游戲賬號,導致針對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難以真正落地。為此,《通知》要求嚴格實名注冊,所有網絡游戲用戶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進行游戲賬號注冊。
“我國孩子接觸游戲實在太容易了,包括接觸并不適合孩子玩的帶有色情、暴力內容的游戲。這可以說是我國青少年游戲成癮的主因,這是監管不力,游戲經營商逐利以及家長沒有履行監護責任的結果。”教育專家熊丙奇告訴記者。
網游作為未成年人涉足網絡世界接觸最多的內容,在豐富生活的同時,由于內容良莠不齊,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較弱,也易對其身心健康造成影響。如持續走高的近視率,2018年,中國小學生近視比例已達45.7%;再如網絡依賴,全球青少年過度依賴互聯網的比例達到6%,中國接近10%。
《通知》提出,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時段時長。規定每日22時到次日8時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游戲服務,法定節假日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不得超過1.5小時。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具體標準主要是從合理分配未成年人日常作息時間角度提出,除去正常睡眠、學習、用餐及文體活動時間外,區分節假日和其他時間,對游戲時段時長予以限定。這一規定既是對網絡游戲企業和平臺的要求,也是對監護人履行未成年人監護義務的指導。
值得關注的是,未成年人在網絡游戲中過度消費問題也在《通知》中得到體現。類似新聞見諸報端:15歲女生給“狼人殺”充值6萬元,用父母銀行卡在“海島奇兵”一次充值3000多元……《中國青少年網絡游戲行為與保護研究報告(2017)》顯示,七成青少年有過游戲付費行為,約2/3的青少年通過網絡支付工具給網絡游戲付費。
《通知》要求規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規定網絡游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游戲付費服務;同一網絡游戲企業所提供的游戲付費服務,8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
此外,《通知》提出,探索實施適齡提示制度。隨著網絡游戲類型越來越多樣化,在題材、內容、玩法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不適宜未成年人體驗的問題。《通知》要求網絡游戲企業從多維度綜合衡量,探索對網絡游戲予以適合不同年齡段用戶的提示,幫助未成年人、家長和老師等更好區分網絡游戲,引導未成年人更好使用網絡游戲。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有關負責人還介紹,相關方面正抓緊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立法與修訂工作,將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要求寫入法律法規,為各項具體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同時,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正與公安部對接,牽頭建設統一的身份識別系統,為游戲企業提供游戲用戶身份識別服務,以準確驗證未成年人身份信息。還將逐步完善和豐富身份識別系統的功能,實現跨平臺使用網絡游戲時間的數據互通,以掌握每一個未成年人跨平臺使用游戲的總時間并予以約束。
標簽: 網游防沉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