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貴州遵義市境內多地早餐價格備受關注。繼去年冬季羊肉粉漲價后,當地“起步價”10元以下的大眾早餐種類所剩無幾。對此,習水縣、綏陽縣市場監管部門先后以發通知、約談等方式,對個別早餐經營戶試圖集體漲價的行為進行警告,并責令已漲價的早餐店“降回去”。

對不正常的市場價格進行監管是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責,大眾早餐10元以上,對于不發達地區而言,看似消費水平偏高,相關部門對此保持警覺并采取措施,以穩定物價,保護當地居民的消費權,有其合理之處。但從新聞中我們可以獲知,早餐價格的調整并非個別商家行為,而是多地均出現的現象。而商家集體漲價的原因在于成本上漲過快,并非不正當競爭或惡意抬價。

事實上,對于早餐這樣充分競爭行業來說,也很難實現壟斷或是串通抬價。如果一家店價格過高,消費者自會用腳投票。如果所有的早餐店羊肉粉價格都超出了當地的消費水平,大家可能就會選擇在家里用早餐,或者選擇其他早餐品種。

如此,管理部門用通知、約談方式,責令已漲價的早餐店“降回去”,用意是好的,方式值得商榷。對于正常的市場活動和價格,市場自有其調節規律。管理部門強行介入,很可能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對消費者也未必就真的好。接受約談后把價格“降回去”的不少商家表示,價錢降了回來,但是會和顧客說東西的分量會減少。這樣價格即使“降回去”了,消費者也未必真正獲益。

中國經濟改革多年,其重點就是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早餐價格合不合理,還是應該讓市場說了算。 (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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